一方有難,八方支援不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中明確的法律義務。近日,北海海事局針對一輪船拒不履行海上救助義務的惡劣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對當班駕駛員處罰金及船員記分8分的處罰。這是廣西針對該類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近日,北海海上搜救中心接報:在斜陽島以南約6海里處,受海上風浪影響,一艘船舶遇險,1人落水,請求救助。
圖為遇險人員落入水中。
接警後,該中心立即開展搜救,但此時天色已晚,一旦天黑,將增加搜救難度。北海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北海海事局)透過VTS發現,在距離遇險船舶相隔僅3海里處,有一艘“金**2”輪正向欽州方向行駛。搜救協調員立即透過VHF16頻道與該輪取得聯絡,協調對方調頭駛往指定海域搜救,並向對方提供了位置、航向和距離,但對方值班駕駛員無視指令,仍繼續駛往欽州。
“鑫田13”輪船員在開展救援行動。
協調無果,搜救協調員只能繼續尋找其他附近船舶,並與距離事發海域約8海里的“鑫田13”輪取得聯絡。該船獲知險情後,服從指揮,反應快速,立即調轉船頭向遇險位置開去,併成功將落水人員救起。
一邊是拒不履行海上人命搜救義務,
一邊是奮不顧身、全力營救!
為維護法律權威、嚴厲打擊責任船員“見死不救”的惡劣行為,北海海事局依法對“金**2”輪立案調查。經調查,當班駕駛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相關規定,不僅拒不執行搜救任務,且未如實將資訊向船長彙報。北海海事局依據相關法規的規定,依法對該名當班駕駛員處以罰款並船員記分8分的行政處罰。同時,對積極參與搜救的“鑫田13”輪,北海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向其發出了《表揚信》,並將依據相關規定將該船納入2021年北海市海上搜救獎勵和補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