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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若昀起訴父親張健,事件的真相是什麼?張若昀的父親到底是誰呢?

4月28日,有媒體爆出演員張若昀以委託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正式起訴其父親張健以及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有限公司。

據悉,張若昀起訴父親張健的案子已經在4月21日開庭,具體結果相信在不久會就會公之於眾。

而張若昀之所以會將自己的父親告上法庭,只因為在2016年的時候,華策影業有限公司與浙江南北湖夢都影業有限公司以及夢都影業公司的核心藝人簽訂了《合作協議》,該協議約定在之後的兩年時間裡,由夢都影業公司的其核心藝人出演由華策影業有限公司投資拍攝的四部影視劇,每一部的酬勞為5000萬人民幣,四部影視劇的酬勞總共為兩個億。

在三方簽訂了協議之後,華策影業按照約定,提前向另外兩方支付了1。5億的酬勞,但是在之後,夢都影業及核心藝人卻拒絕出演華策影業所提供的影視劇。由此,華策影業向相關部門提出了仲裁,要求另外兩方退還1。4億的酬金並解除合作協議,同時要求另外兩方的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並賠償違約金。

在這份合作協議之中,張若昀代表的就是核心藝人。

但是這件事情在2020年6月份被被媒體爆出來的時候,張若昀本人卻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回應說沒簽過約,也沒有收到過錢。

可是據之前相關媒體透露,在2021年3月份的時候,華策影業向相關部門提出的仲裁有了結果:相關部門裁定之前三方簽署的《合作協議》解除,並且夢都影業要退還華策影業所支付的酬金,並且要支付違約金6813萬元,相關的責任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這也意味著之前三方簽署的《合作協議》是真實有效的,而在這份協議中代表核心藝人的張若昀為何卻要說沒有簽過約呢?

但是根據一些相關訊息,在華策影業向相關部門申請的仲裁的結果下來之後,張若昀提出了自己的異議,表示他並沒有在這份協議上籤過字,並且相關部門也鑑定《合作協議》上的張若昀的簽名本不是其本人的手筆,屬於偽造。

但是張若昀在拿著這份司法部門鑑定的“簽名偽造報告”向法院兩次申請之前相關部門對他的裁定是無效時,卻被法院兩次駁回。

原因據張若昀的父親張健表示:此份《合作協議》是他兒子張若昀透過微信授權他和夢都影業有限公司去簽署的,張若昀本人雖然沒有在這份協議上簽字,但是卻加蓋了張若昀本人的簽名章。

這也間接地表示這份《合作協議》,是張若昀的父親幫張若昀代簽的,張若昀本人並未到場。而協議中提及的1。4億酬金疑似也沒到張若昀手中。

所以張若昀才認為此次的合同糾紛與他本人並無關係,於是便將自己的父親以及夢都影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此訊息一出,也立即引發了網友熱議。

兒子告老子?雖然說不常見,但是也並不代表沒有。所以大批網友開始在網上“雲判案”。

其中比較突出的“判定”就是:攤上這麼一個爹,真倒黴!

言下之意,似乎已認定了是張若昀的父親為了錢,揹著張若昀私自與別的公司簽訂協議。

這種可能性的確很大,但是在未知全貌之前,誰也不敢如此的肯定。畢竟張若昀有沒有收到錢?有沒有授權張健去簽約?除了他們兩人之外,誰也不清楚。

除了這種帶有一點傾斜性的“判定”之外,還有一些網友的“判定”的角度比較刁鑽:他們認為張若昀之所以會將自己的老子告上法庭,並不像表面上的父子反目成仇,其實是為了躲避之前簽署的《合作協議》中所要承擔的連帶責任。

只要張若昀能夠打贏這場官司,那麼他就會從之前“1,4億的合同糾紛”中脫身而出,從而避免賠償高額的違約金。

雖然說網友們的這一種“判定”比較刁鑽,但也並非沒有可能。

不過最終的結果還是得看法院的判定,而且對於大家來說,這些事情其實不必太上心,不論結果如何,相信當事人都會處理好,我們只需關注演員本身的作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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