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都可以成為父母,這其實也是人世間最大的悲劇。悲劇的源頭來自於本該最愛孩子,最值得孩子信賴的父母,有時候就會輕易舉起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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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張波,在婚內出軌的女友葉誠塵挑唆下,親手將兩個孩子推下樓,隨意毒殺兩個孩子。
廣西南寧女童意外死亡案,是鄭麗紅丈夫與婚內出軌物件陸某合謀殺死,案情與重慶張波類似,但因為母親當時聽從了兩個惡人的一面之詞,草草火化,導致最後立案證據不足。而天堂裡的小子琳,還不到兩歲,沒來及感受這個世界,就被人隨意戕害。
2002年,山東招遠趙玉令親手持斧頭砍死留美讀博士的女兒女婿,只是為了殺雞取卵給兒子買房娶媳婦。因為多年供血給家庭的女兒手上實在沒錢了,想讓父親緩三個月給她去籌錢。
濱州楊某,因為家庭糾紛遷怒於女兒,持刀將16歲的女兒殺害。之後毀壞女兒名聲,並且認為只是殺死自己的女兒,並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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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還有無數被虐待致殘,終生活在被虐待的陰影裡。亦或者是一生都在吸食孩子血的父母。
那躲在美國不敢回來的博士。苦苦尋親的父母,剛開始看著可憐,看著看著就覺得不對勁了,兒子的一生都被壓榨,好不容易有機會逃到美國和父母失聯,他再也不敢讓父母找到了。
還有多少親生母親,親手把女兒奉獻給渣男繼父。亦或者把女兒逼成娼妓一般去謀利。那實在累得站不住的童模,眾目睽睽下的被父母拳打腳踢,怕他們長大長高無法成為搖錢樹,給孩子吃藥抑制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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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利益的父母,哪管孩子死活?
“天下無不是之父母”,是人世間最大的笑話。因為有些人,連人都不配做,還指望他們做父母?
說到這裡,你對林生斌的看法,還和以前一樣嗎?
那些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大學生,隨便把孩子一生,就從樓上拋下去摔死。扔在廁所裡悶死。無知、恐懼並不能掩蓋她們的原罪。替她們開脫,就是教育界最大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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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子之人不能處以重罪,就是給社會再多埋一些隱患。
每一條生命都有強烈生的意志。每個人也是如此,再小,也是一條生命。殺生,本來就罪孽深重。但毒殺親子,罪無可赦、罄竹難書。
虎毒不食子,只是人們普遍存在的道德認同。更像是孩子對生的意識的吶喊。並不普遍存在於現實中。
三胎時代來臨,是不是該進一步加強對兒童的保護?那些有重大刑事案底的、人格分裂的、反社會的、智障的、精神疾病和吸毒的,他們有那麼適合做父母嗎?法律和社會,恐怕是孩子生命,最後的一重保障。救救他們,沒有孩童,就沒有未來。
救救孩子吧,救救孩子吧,還有多少孩子尚且也處在這種環境之下,危險未來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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