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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吃斷頭飯時,為何官府要放一塊腥臭生肉?犯人看到都感激不已

古代刑罰嚴厲而殘酷,其中死刑種類繁多,如斬首、砍頭等。犯人通常死前會吃一頓非常豐盛的飯,這叫“斷頭飯”。據記載,除了正常的飯食,官家還會給瀕死的犯人加一塊生肉。即使生肉是發臭的,犯人也會感激。這是為什麼?

什麼是“斷頭飯”

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斷頭飯”的由來和意義。

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凡事講究“禮儀”二字,哪怕是殺人。春秋五霸之一的楚莊王,並沒有粗暴地處死參與謀反的王公大臣,而是在每個犯人死前專門為他們準備了一桌好酒好菜。

他的所作所為可以算是一種“禮”,這也體現了他博大的胸懷。那些沒有參與叛亂的貴族們看到後,都很佩服。從那時起,他們死心塌地跟隨楚莊王

這也是歷史上第一次“斷頭餐”,其他諸侯國紛紛效仿,在處決一些重要人物時借鑑了楚莊王的做法。

漢朝建立後,“斷頭飯”不再是貴族專屬,普通人臨死前也能吃到這種豐盛的一餐。

按照漢朝的說法,這是對生命的尊重。希望犯人在生命結束前瞭解這個世界的美好,讓他們來世不再作惡。

另外,民間傳說的“斷頭飯”更神秘。

民間相信輪迴,所以相信人死之前一定要吃飽,因為通往冥界的路很長。如果他們趕不上投胎,可能會投胎成某種牲畜。

受這些迷信的影響,很多監獄官差在給犯人“斷頭飯”的時候會說最後一句話:“多吃點,吃飽了就上路。”

而犯人基本上都是“不做餓死鬼”,開始狼吞虎嚥,享受人生的最後一餐。

還有人可能會問,說“斷頭飯”必須要豐盛,那麼具體標準是什麼呢?能有多豐盛?

其實不同朝代的標準是不一樣的,但都是可以稱得上“豐盛”二字的。

以宋朝為例。一般一頓“斷頭飯”的標準不低於5000文錢。這是是什麼概念?

明朝以前,因為中國銀礦少,基本以銅幣為主流貨幣,這5000文錢相當於5兩銀子,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是3200元。

當時這個標準真的很豐盛了。

但明清時期,會給超標的犯人多加一塊生肉。即使生肉發臭,犯人也不會生氣,反而會感激涕零。

那麼這生肉有什麼講究呢?為什麼要這麼做?

其實這是因為明朝開國皇帝出身貧寒,知道百姓要什麼。人們一直流傳著這樣的說法:人死後會被送進墳墓,然後由十殿閻羅審判。如果你決定你可以重生,你必須去奈何橋喝孟婆湯。

但在奈何橋,之前,不僅有孟婆,還有一隻壞狗。有傳言說惡犬喜歡咬來投胎的靈魂,一旦靈魂被惡犬吞噬,就可能有逝去的危險。

因此,朱元璋成為皇帝后,他下令,當死囚吃“斷頭飯”時,他們應該在碗裡吃一塊生肉,這是為奈何橋附近的惡狗準備的。因此,死囚看到生肉後非常高興,這意味著他有機會再次成為一個人。

後來清朝建立後,採用了明朝的很多法律,包括這個。

說到這裡,我不禁想到,即使是現在,很多地方還是有把生肉放在靈格之前的習俗。我相信他們的意思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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