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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對夫妻遇車禍住進對方家7年 不願賠償 再被捕

5月20日,據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報道,近日,河北蠡縣村民陳華再次被蠡縣公安局逮捕,起因是七年前陳華遭遇車禍受傷,對方司機全責,但夫婦倆認為對方未盡到賠償義務,便住到對方家裡索賠。

陳華妻子張夢表示,事故發生的7年裡,夫妻倆反覆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逮捕、釋放,自己還曾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對此,肇事者卻表示,自己並非不願意賠償,但陳家人非但不出示醫院就診單據,甚至還給了假的診斷書。

車禍:被車撞飛至10多米遠,車禍後昏迷不醒記憶缺失

2014年7月18日傍晚,一輛汽車撞到了站在路邊的陳華和他懷中的兒子,從此以後,一家人的生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陳華被車撞飛至10多米遠,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醫院的診斷證明書顯示,陳華被初步診斷為內開放性顱腦損傷、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

由於一直昏迷不醒,家人帶著陳華輾轉到河北的多家醫院治療,四處舉債,直到實在拿不出錢醫治,家人不得已將未康復的陳華接回了家。“那時都沒有辦出院,票據跟病歷都沒有拿。”

張夢稱,丈夫陳華經歷車禍後,曾在一段時間內出現過記憶缺失的情況。“很多事他都記不起來,比如他自己的生日。”家人們擔心斷了治療,陳華的病情難以好轉,於是要求肇事者出錢醫治。

索賠:開口索賠20萬,直接住進肇事者家客廳

肇事者劉軍的妻子李芳表示,事故發生後,自己曾到陳華的就診醫院,支付過陳華的醫療費用一萬多元。陳華轉院後,他們也去醫院看望過,還給過一筆錢。

“醫院說他沒事了,但他們非要轉院。”劉家人表示,自己不是不願意賠償,但要求陳家人拿出醫院就診單據,“他們非但不給,還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張假的診斷書。”

2014年10月17日,陳家人將剛出院不久的陳華,帶到了肇事方劉軍家裡,在劉家人的”默許”下,陳華住進了劉軍家的客廳。

“他們到我家,開口就要我們賠償20萬,我們沒答應。兩口子便住進了我們家,我們也沒有辦法。”李芳稱,自己最初幾天還給陳華做過飯,大約一星期後,陳華摔了碗。

在陳華和張夢住進劉家的近一個月裡,雙方多次發生矛盾。張夢稱有次自己去送飯,劉家人圍著陳華,丈夫身上還被潑了水,於是兩家人爆發激烈衝突,“他們自己砸了飲水機和一些傢俱,非說是我們砸的。”

囹圄:7年內夫妻倆多次被拘,妻子獲刑8個月

在劉家人住了一個多月後,2014年12月5日,陳華、張夢二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5年1月8日,陳華、張夢二人被公安機關逮捕。當年2月11日,兩人因取保候審被釋放。

2017年6月15日,張夢被逮捕。蠡縣人民法院認為,張夢為解決交通事故糾紛,未取得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且長時間滯留,嚴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017年11月3日,張夢刑滿釋放。

2020年6月8日,事故發生6年以後,陳華再次刑事拘留,但值得注意的是,系統記錄的拘留通知書時間卻為2018年5月11日。

近期讓陳華家人煩心的是,今年4月16日,陳華再一次被逮捕。逮捕通知書顯示,經蠡縣人民法院批准,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陳華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深思:正義靠法治,做事別固執

因為對法律的無知,採用不當手段,作為受害方的陳華及其家人,既沒有達到賠償目的,還令自己身陷囹圄,令人痛心和遺憾。

無獨有偶,2019年6月,大同市恆安新區居民鍾某被司機趙某某撞傷後,獅子大開口索賠50萬元,在遭到拒絕後,鍾某夥同其家人先後四次採取毆打、辱罵、持械砸車、砸門堵鎖等暴力手段向趙某某索賠,甚至強行入住趙某某家。

2020年7月16日,法院依法判決趙某某賠償鍾某23萬元,當可賠償款已支付完畢後,鍾某等人仍拒不搬離趙某某家,2020年9月3日,恆安公安分局遂對鍾某等五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每一位公民的權利,理所應當,但任何公民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線。丟掉了法律武器,使本可以走的法律維權之路偏離了合法軌道,使自己身陷囹圄。

道理更清楚不過:若不依法辦事,不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事情往往會走向相反的結局,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以上綜合楚天都市報、大同快事、湖南日報等多家媒體報道,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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