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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於求成,險些冤好人,72年餘官屯大隊11.26倉庫盜竊案偵破始末

參考資料:群眾出版社,北京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編《刑事偵察案例選編2》

1972年11月26日夜,山西省雁北專區右玉縣梁家油坊公社餘官屯大隊(今朔州市右玉縣梁家油坊鎮餘官屯村)的倉庫庫門被人撬開,丟失了四桶分量的胡麻油(葫麻油),總共180多斤。公社的公安特派員接到報案後立即將情況上報給雁北專區公安處右玉縣公安局。縣局接報後立即派出5名偵查員騎腳踏車趕到案發地點,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訪問。

騎腳踏車出警的民警(與本案無關,但能可以以此腦補5名偵查員騎車趕往案發現場的場面)

縣局的偵查員到達現場後,在公社的公安特派員指引下察看了現場,倉庫現場地面因為有很多人員進進出出,腳印雜亂,已經沒有任何勘查價值;當天值夜的倉庫管理員因為躲冷而窩在火爐前睡著了,根本就不知道倉庫的情況(屬於擅離職守)。11月27日天亮後,餘官屯大隊的幹部群眾也向民警們提供了一些情況:在社員韓明亮家的大門口和社員高老二家的院牆外發現有灑油的痕跡;高老二在天亮的時候換了一身棉襖,以當時的生活條件,社員的一身棉襖很少有替換的,所以大隊幹部懷疑是高老二在頭天晚上作案時棉襖沾上了油而被迫換了一身;社員韓四旦揭發道:案發當天傍晚他在收工回家的路上看到韓明亮在村裡到處亂竄,韓四旦叫住韓明亮問他在做什麼?韓明亮支支吾吾說不出所以然,一會兒說是找碾子,一會兒又說是送籮筐;另外根據餘官屯大隊大隊長反映:韓明亮是高老二的弟弟高老三的岳父,他們3人在過去幾年曾經有過幾次結夥偷盜大隊和公社財物的行為。

老照片,右玉縣某公社的幹部在勞作間隙政治學習的場面(與本案無關,但案發時右玉縣公社幹部就是這副打扮)

根據上述的現場訪問,縣公安局的偵查員斷定胡麻油就是韓明亮夥同高老二和高老三偷盜的。故而決定先找反常地換了一身棉襖的高老二問話,問他為什麼要換棉襖?高老二當然堅決否認此事,偵察員認為高老二不老實,遂對他上了一些“手段”進行威逼,高老二見勢不妙就藉口回家取來棉襖讓警察仔細看,偵查員們同意了。

結果沒過多久,一個大隊幹部慌慌張張地向偵察員們報告:高老二上吊了!偵查員們吃了一驚,趕忙跑到高老二家檢視,只見高老二家已經亂作一團,臉色紫紅的高老二被人們七手八腳地往大隊衛生所抬(經搶救,高老二總算保住了一條命)。

老照片,某生產隊衛生所場景(與本案無關,但可以以此腦補案發當時農村衛生所的場面)

高老二是沒法再繼續問下去了,偵查員們又找韓明亮問話,問他為什麼偷油?韓明亮也是堅決否認。看韓明亮已經一把年紀了,偵查員也不太好過分地“上手段”,而是將韓明亮的老伴叫到韓家東房做工作,希望她勸韓明亮不要抗拒,老實交代問題。

但沒想到的是,西屋傳來“哐嘡”一聲重物落地聲,韓明亮的老伴趕忙起身去西屋檢視,剛一進屋就扯著嗓子尖叫起來“救人吶”。

偵查員們慌忙也趕到西屋,只見韓明亮也懸了梁,剛才的聲音正是踢翻凳子的聲音,韓妻正一邊哭喊一邊死死抱著老伴的腿不讓他身體懸空,再度被驚到的偵查員們慌忙幫助韓妻將韓明亮救了下來,一頓掐人中加順氣總算將韓明亮救了過來。

短時間內先後有2人上吊,整個餘官屯的社員們炸了鍋,群眾們議論紛紛,警察問誰的話誰就上吊尋短見,這還了得?

由於高老二和韓明亮先後上吊自殺(未遂),偵查員們也不敢再去問高老三了,要是高老三再上吊,他們在整個餘官屯就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身穿72式警服的民警(非本案辦案民警,案發時民警剛剛配發72式警服)

但是這案子還得繼續查下去,該怎麼查下去,偵查員們之間出現了分歧:一部分偵查員認為案子一定是韓明亮夥同高老二、高老三兄弟乾的,上吊恰恰證明他們心中有鬼,是“抗拒的表現”,企圖“嚇唬公安”,自絕於國家和人民,應該繼續對這3人進行深入調查。

另一部分偵查員認為用現在的辦法查下去肯定是要出大亂子的(激起了民憤他們幾個能不能全須全尾地離開都成了問題),主張先取證,再看其他。在一番討論後,第二種觀點佔了上風,偵查員們統一了思想,決定先取證,再問話。

偵查員們在統一思想後找到大隊幹部,誠懇地為之前的主觀臆斷、差點逼出人命道了歉,表示縣公安局願意承擔高老二和韓明亮的醫藥費和營養費(當年沒有精神損失費這一說),大隊幹部也顧全大局,原諒了偵查員們的莽撞,並表示一是一、二是二,一定繼續配合公安同志辦案。

經重新偵查,偵查員們得知韓明亮、高老二和高老三在案發當天都沒有作案時間,韓明亮當晚因為喝醉了酒在村裡耍酒瘋,故而對韓四旦的詢問語無倫次;而高老二在案發當晚在家的院子裡將棉襖仔仔細細地撣了一輪灰並用毛刷刷了一遍,所以從外人看上去棉襖光鮮了不少。

看來真是冤枉了高老二和韓明亮了,案子又回到了原點。

11月28日午飯後的午休時間,一群在大隊打穀場上玩耍的小孩們發現在一處草垛下有1桶胡麻油。這個意外的發現為偵查員們提供了新的調查線索。偵查員立即請大隊幹部組織群眾對這桶胡麻油進行辨認:這隻桶是由一塊鐵皮打製而成,桶底為一塊圓形木板,半舊不新。群眾辨認誰都說不上是哪一家的東西,餘官屯大隊的木匠檢視木底的式樣,結果木匠也說沒有給任何人配過這樣的桶底。基本可以認定這個油桶不是餘官屯大隊的物品,餘官屯大隊沒有這個桶,那就得從周邊相鄰的大隊去查。

拉著這個桶在周邊大隊調查了一圈下來,鄧家村大隊磚瓦窯出來認領了這隻桶,磚瓦窯方面說當時一共丟了兩隻桶,一隻就是這隻黑色鐵皮配木底的舊桶,另一隻是一隻白色鐵皮的新桶。黑色的舊桶找到了,那白色的新桶現在在哪裡?

1天后,有群眾反映:最近在(餘官屯大隊社員)韓喜奎家發現了1只白皮新桶。偵查員和鄧家村磚瓦窯的同志立即到韓喜奎家辨認,但因為這隻桶的鐵皮被碰癟了一塊,所以磚瓦窯方面不敢肯定這隻桶是他們丟失的那隻。隨即偵查員立即對韓喜奎進行詢問:

“韓喜奎,這桶哪裡來的?”

“我從左雲(縣)城買的。”

“有發票嗎?”

“沒有開。”

問題就來了,買一鐵皮桶對一個普通社員家來說無疑是大件,出售這種鐵皮桶的不會是普通的鐵匠作坊,一定是正規的鐵皮社,這裡出售的鐵皮桶肯定是要開發票的。偵查員前往左雲縣走訪了縣城大街小巷的黑鐵皮社,果然得到的回答都是:凡是我們賣出去的(鐵皮桶),都是開有發票收據的。偵查員也並沒有在黑鐵皮社的發票存根裡查到韓喜奎的購買記錄。因此,偵查員確認:韓喜奎是在撒謊。

“韓喜奎,這桶到底哪裡來的?”

“就是從左雲買的!”

“為什麼不開發票?”

“那邊(指黑鐵皮社)沒有發票。”

“你不老實!我們去左雲問了,所有賣鐵桶的都說有發票,我們查了,沒有你買鐵桶的存根,這桶到底哪裡來的?!”

“我……”

韓喜奎因為不能解釋白色鐵皮桶的來源,因此被認定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偵查員收容審查。但隨後的兩天時間韓喜奎一直緘默不言,企圖以沉默進行對抗,拒不交代白鐵皮桶的來源。

但是韓喜奎被收容審查卻讓他的弟弟韓文奎陷入惶惶不可終日中,在經過一番思想鬥爭後於12月1日主動找到警方投案,交代了他夥同其兄韓喜奎在11月26日晚上偷竊胡麻油的全過程:

11月26日夜,趁著倉庫管理員在裡屋烤火而不在崗的機會(當時11月山西已經非常冷了),韓喜奎和韓文奎兄弟倆用扁擔挑著兩隻從鄧家村磚瓦窯偷來的鐵皮桶來到倉庫,由韓文奎撬開庫門並負責望風,韓喜奎潛入庫房偷了兩鐵皮桶的胡麻油,用扁擔挑回家,將桶倒空後又返回倉庫又偷了一擔兩桶(在挑擔過程中白鐵皮桶被不慎磕了一下癟進去了一塊)。完事後根據出力的多少進行分贓,韓喜奎分得了三桶的分量、韓文奎分得了一桶的分量。

用此圖來腦補扁擔挑鐵皮桶的畫面吧(與本案無關)

為了轉移警方的偵查方向和混淆視線,韓喜奎、韓文奎兄弟又故意將部分油灑到了有偷盜前科的韓明亮家的大門口和高老二家的院牆外,企圖把人們的注意力轉移到村外的二道梁方向上去(此舉要不是因為韓明亮和高老二“以死明志”的話幾乎就成功了)。韓文奎還交代:他原先將自己分得的一桶用黑鐵皮木底桶裝的胡麻油懸掛在主屋頂棚的大梁上,但幾天後發現有漏油而將油桶取下,轉移藏到大隊打穀場的一個草垛裡。沒想到被一群皮孩子在無意間發現了,而韓喜奎將他分得的三桶分量的油倒入一個大甕並藏入了炕中,為了不引起懷疑,在藏好油甕後,兄弟倆還特地請大隊的民兵連長給蓋了炕板並抹了炕。

根據韓文奎的交代,偵查員直撲韓喜奎家,砸開了炕後將油甕取出。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韓喜奎再也無法抵賴,只好也供認了其偷油的全過程。這起偷油案在5天后宣告破案(韓喜奎、韓文奎兄弟因盜竊罪被正式逮捕,判決不詳,180斤胡麻油這個數額應該屬於“較大”,應該判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

案子破了後,在右玉縣公安局召開的案情總結會上,局長認為出現場的偵查員在偵辦初期存在沒有深入調查、沒有將瞭解到的情況加以分析研究,僅僅憑藉道聽途說,沒有核實就草率決策,在沒有經過偵查取證的情況下就貿然對嫌疑物件進行審訊,而且還違規採用了追逼手段以至於差點鬧出了人命、傷害了好人、放縱了罪犯。但偵察員能夠及時糾正錯誤、承認錯誤,轉而深入開展群眾查訪,對獲取的線索材料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抓住了問題的實質,故而很快就破了案。

今日的右玉縣公安局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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