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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背鍋?男子“1.3萬元物品”被當垃圾扔掉,物業:拒絕協商!

自己的東西一定放到合適的地方,不能因為東西丟了就故意說謊誇大損失,成年人犯錯要自己承擔責任,而不是誣賴別人偷東西,如果不能確定損失的東西到底該誰賠償,最好走法律途徑維權。

6月25號訊,浙江杭州的男子趙先生稱,自己的全部身家物品被保潔人員當作垃圾給扔了,那裡面的物品合計價值超過13000元,現在東西丟了,卻索賠無門,小區的物業拒絕協商,而他也不知道如何辦才好。

趙先生在一家公司從事電工職業,事發當天,因為要往公司的宿舍搬家,趙先生就將全部的東西運了過來,等到了公司宿舍門口,趙先生髮現沒有鑰匙,因此就把東西放在宿舍門口,找經理去要鑰匙。

但就在消失的這段時間,小區打掃衛生的保潔阿姨以為放在宿舍門口的東西是要丟掉的垃圾,就全部給清理扔垃圾桶裡了,趙先生回來一看,還以為被賊偷了,經過檢視監控,才發現是保潔阿姨給拿走了。

趙先生稱,他從家裡帶來的東西很值錢,有兩套廚具,衣服鞋子和一些生活用品,其中兩套廚具就價值過萬了,還有十多套衣服和一些充電線等,趙先生自己經過統計,這些東西的價值在12930元。

搬家卻丟了東西,趙先生非常氣憤,自己的物品怎麼能被當作垃圾呢,當時他還專門放在了鞋櫃旁邊,沒想到會有人來,趙先生說,自己的損失需要保潔和物業承擔,但是協商了兩次,都沒成功,最後物業直接拒絕再次協商。

而保潔阿姨說,趙先生說謊,當時那個編織袋根本沒有放在鞋櫃旁,而是直接扔在了電梯口,編織袋還散發著一股食物變質的臭味,因為她是保潔人員,如果不及時清理這些東西,可能會被投訴扣錢,所以她才給扔了。

監控顯示,一個大袋子被保潔人員清理走了,但是袋子裡裝的是啥,並無法透過監控看到,趙先生說是高檔鍋,但是對這些東西啥時候買的卻說不清,一會說2012年買的,憑證早沒了,一會又說自己從事兼職銷售,鍋是拿給客戶看的,並未使用過。

無論趙先生怎麼說,物業已經下定決心,態度十分堅決,拒絕和趙先生協商,趙先生剩下的路就是走法律程式維權,但是東西已經沒了,對袋子裡裝的是什麼,趙先生拿不出證據,很可能無法如願以償得到過萬的賠償。

很多網友也說,一個單身人士用的鍋居然一個要7600元,對於這種高階廚具,一般不會丟掉購買憑證,趙先生的東西沒有放到正確的位置,而且保潔阿姨聞到了臭味,兩者到底誰在說謊呢?

一種情況是,趙先生說的都是事實,確實丟了價值上萬的物品,另一種情況是,趙先生說謊了,因為東西已經沒了,袋子裡裝的是什麼,趙先生空口無憑,說什麼都是需要證據的,拿不出購買憑證,就說裡面有高檔廚具,顯然無法說服別人,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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