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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歲以上的女人,自己沒車沒房月薪三千,她還配談戀愛結婚嗎?

雖然有“婚姻市場”這個詞,但是人終歸不是商品吧。

所以問出這種“配談戀愛嗎”問題的人,恐怕在心裡將自己和他人都物化了——我們都是待價而沽的商品,大家都擺出來稱斤輪兩的賣掉吧。

這很反人性。

所以和年齡無關和收入無關,想要戀愛就去找。

第一,人不是商品,追求愛最基本的人性體現。

而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價值,也不應該僅僅用年齡和金錢衡量。認為一個20歲的女人比30歲的女人之前,是非常油膩的觀點。

戀人和配偶之間是天長日久的相處,因素很多。再說迴歸到世俗社會,很多全職媽媽,家庭主婦,年齡大了,也沒有收入,難道就只配在家裡當保姆不配得到愛了嗎?

首先,追求愛情是沒有錯的,我相信作為人類,一種高階的感性生物,或多或少都會有對義無反顧的愛情的嚮往,對相互依偎的親密關係的渴望。

伯特蘭·羅素在《我為什麼而活著》一文裡解釋了這種渴望:

對愛情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對人類苦難不可遏制的同情心,這三種純潔但無比強烈的激情支配著我的一生。

我尋求愛情,首先因為愛情給我帶來狂喜,它如此強烈以致我經常願意為了幾小時的歡愉而犧牲生命中的其他一切。我尋求愛情,其次是因為愛情解除孤寂——那是一顆震顫的心,在世界的邊緣,俯瞰那冰冷死寂、深不可測的深淵。

我尋求愛情,最後是因為在愛情的結合中,我看到聖徒和詩人們所想象的天堂景象的神秘縮影。這就是我所尋求的,雖然它對人生似乎過於美好,然而最終我還是得到了它。

順應自己的渴望,去尋求想要的東西,是屬於你的權利,你當然配。

其次,為什麼有人會覺得,自己不配談愛情與婚姻呢?

因為世俗的偏見影響了你,讓你失去了追求愛情的信心。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喪氣的觀點了。

比如說:

“哪有什麼愛情,對方條件不錯,結婚吧,不吃虧。”

“你年紀那麼大了,還有什麼資格挑三揀四,將就著過吧,別給家裡丟臉。”

彷彿婚姻只是一種讓兩個人湊在一起,完成長輩的期待與繁衍的重任的工具罷了。

又比如說:

“沒有物質的愛情,就像一盤散沙,風一吹就散了。”

彷彿沒有經濟基礎就不配擁有愛情,只要有了生活的柴米油鹽,愛情就一定會被磨滅,變成除了抱怨和爭吵一無所有的婚姻。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有些人總覺得自己佔理,就堂而皇之的想把自己的觀點強加在別人身上。振振有詞的說,“看啊,世道多麼現實,不按我說的做,你這一輩子就完蛋了。”

可事實真的如此嗎?那些說教的,自己的人生可能也焦頭爛額呢。

所以,永遠別被那些不懷好意的聲音影響到,要相信自己的存在本身就是獨一無二的,沒有人可以替代你做決定,你可以擁有想要和一個人相濡以沫的決心,也要相信,你也會遇到一個願意和你一起攜手抵禦風雨的人。

當然,我們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如果我是一位30+沒房沒車月收入3000的女性,我認為我配得到愛和婚姻。但是如果我遇到的男人,認為我不年輕不能幹而嫌棄我,那麼其實沒關係。說明這兩個人不會相愛,拉到就行了。我尊重自己,能夠得到愛,而我也尊重別人擁有不同的選擇標準,大家隨意就好。

最後,我想說,一切愛人的前提,是愛自己。

我一直認為,最美好的愛情,是以擁有獨立的自我為前提的。愛情很重要,但是,比不上你的尊嚴和你的人格。

馬斯洛理論描寫了這樣一種心理社會機制,它把人的需要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分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五類,並指出,當低層次的需要得到滿足後,人們渴望實現下一層次的需要,並且人的需要是逐層上升的。

沒房沒車,月薪三千,決定了你在生理需要與安全需要上,是有所不足的。

因此,前兩者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我不建議你把自己所有的精力用來追求愛情,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應該是提升自己,擁有失業,學會從自己的身上獲得滿足感,而不是寄希望於他人。

30歲,並不是人生的分水嶺。這個年級,無論是重新學習技能,還是向上提升,都是正當好的年紀。

月收入3000也好,還是3萬也好,都能安排好休息、吃飯、睡眠、愛好,都有責任安頓好自己的生活,過有意思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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