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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建住宅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於20平米建面配建養老設施

觀點網訊:

9月5日,湖北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釋出關於印發《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 “四同步”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通知顯示,本辦法適用於湖北省行政區域內新建住宅小區(包括新建居住區和新建居住小區)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和加強管理等“四同步”工作。

配建要求指出,新建住宅小區專案按照每百戶不低於2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配建社群養老服務設施,且單項建築面積應當滿足老年人需要,避免出現設施分佈小而散。養老服務設施分割槽分級規劃建設要落實社群生活圈規劃要求,人均不低於0。1平方米養老用地(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或使用的用地)。

多期開發的新建住宅小區專案,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應安排在首期,且不得拆分。確實無法安排在首期的專案,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必須在住宅總規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設完成。

通知提出,“到2022年,各地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100%”指標作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的約束性指標之一,已經納入國家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作為對省級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內容,自2022年開始起正式參與評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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