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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參賽場數不滿70%,為何詹姆斯能入選最佳陣容,杜蘭特卻落選

都是參賽場數不滿70%,為何詹姆斯能入選最佳陣容,杜蘭特卻落選

隨著NBA官方將本賽季的最佳陣容給公佈出來,球迷們也是開始對於這份名單的討論。基本上討論得最多的問題就是哪個球員是實至名歸,哪位球員又是被高估了。而被討論得最多的問題,那就是依照隆多條款的話,杜蘭特落選無可厚非,但是詹姆斯也應該落選的。可是為何詹姆斯卻能進入到最佳二陣呢?難道說真的是因為參加評選的記者不夠公平麼?

首先,我們來說說什麼是隆多條款:隆多條款是在隆多還在凱爾特人的時候制定的,當時隆多在賽季結束時以場均11次助攻領先全聯盟。但是在那個賽季,隆多因為傷病的問題僅僅出場了38場比賽。這就讓有些球員和管理層表示不公平,畢竟隆多這僅僅只是打了半個賽季不到,那下次要是有球員一個賽季只打一場,然後送出了20次助攻的話,那他是不是也是助攻王了呢?所以當時聯盟決定,以後要參與到得分王,助攻王等評選的時候,球員必須要參加本賽季至少70%的比賽。

而按照隆多條款,本賽季總共72場比賽,70%就是50。4場比賽。杜蘭特35場,詹姆斯45場都是不達標的。那為何詹姆斯依舊能夠入選到最佳二陣的名單中呢?這就要說說隆多條款的另一條規則了(如果出場次數不足58場(或70%),那麼必須將整體資料除以58場(或70%)來參與排名。)也就是說其實相差不大的球員其實還是可以參加評選的,只是需要將資料給打折扣罷了。

如果按照70%來計算的話,那麼杜蘭特本賽季的場均資料則為:18。7分4。9籃板3。8次助攻。而詹姆斯的場均資料則為:22。3分6。8籃板6。9助攻。資料一整體出來,我們就能清楚的看出差距在哪裡了。畢竟杜蘭特這樣的資料,聯盟還是很多的球員能打出來的,但是詹姆斯的資料就要好一點了。當然,這只是按照聯盟所有的規定來得出的結論,具體是如何評判的,沒有人知道。對此不知道你們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大家留言分享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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