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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流放犯人為什麼要換個地方生活?為什麼不把犯人的屍體埋進去?

大家都知道,我國現在的刑罰主刑有5種,通俗的說可以分為三類:要命的、關起來的、不關的。但在古代,還有一種僅次於死刑的刑罰:流刑(也叫流放)。

簡單來說,就是強迫罪犯換個地方生活。這在今天看來似乎沒什麼呀,不就是換個地方嗎,總比關起來強吧?

可是要知道,在古代,人們的宗族意識很濃,安土重遷,一般不願意背井離鄉,就算是死也要與先祖合葬。更何況,古代的流放地都是王朝統治的四極(地理上的極端或者經濟環境上的極端)。

顯然,這種刑罰的目的就是在限制死刑濫用的同時,給予罪人心理和身心上的摧殘,達到懲治的目的。不過時過境遷,當年的一些流放地,現在已經是熱門福地,很多人就算是花錢也想去一次。

流放地1:北京

最早被流放在這個地方的人,中國人都很熟悉,他叫共工,《尚書》曾記載說:“流共工於幽州”。這個幽州,大體就是今天的北京和臨近的河北周邊一代。

流放地2:兩廣

跟今天的叫法不太一樣,古人常把湖北、湖南兩個省看成是一個,叫湖廣,而與此對應,廣東廣西被合稱是兩廣(海南當時不是獨立的省,被包含在了廣東內)。

兩廣再往上追溯,又屬嶺南,最早是由秦始皇納入中國版圖的,當年50萬秦軍南下,歷時數年,以損失過半主將戰死的代價,才最終將這裡平定。

連橫掃天下的秦軍都在這裡吃了梗,足見這裡的環境有多惡劣。所以這裡也成了歷代王朝流放犯人的地方。唐宋兩朝最喜歡將犯人流放到這裡,據說罪犯聽說被判徙嶺南,往往都是哭著上路的,因為去這裡基本上都是九死一生。

流放地3:東北

因為天氣寒冷,東北在古代也是流放的苦寒之地。比如元朝就喜歡“南人發北,北人發南”,也就是說如果南方人犯了罪,那就故意把他流放到遼陽。清朝時更是繼續往北,發配寧古塔(大體是今天的黑龍江海林)。

流放地4:四川

蜀地自古就有蜀道難行之說,當年劉邦率先進入關中,但項羽卻故意將他封在此處,就是希望他自生自滅。另外,歷史上另一個著名人物呂不韋也曾被流放到這裡,不過他走到一半就死了。

流放地5:國外

能出國還不好?那可不一定,得看是去哪。

其實除了上面提到的兩廣、海南外,嶺南當年還包括了越南北部一部分,漢武帝曾在這裡設立日南郡、九真郡,可以說是當時所能控制的陸地的最南端了,煙瘴、落後,自然成了流放的“最佳地”。

另外一個地方就是今天的韓國。當然,這是個特例。比如明朝建立之初,陳友諒的兒子陳理和明玉珍的兒子明升都被朱元璋遷徙到了高麗,這麼做的目的是讓他們與國內的舊部失去聯絡,以防威脅明朝政權。

直到今天,每年還有數百韓國明氏子孫來到中國祭拜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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