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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25歲了還不找物件,媽媽影片催婚4次,只因為媽媽說了這句話

朋友可可又被催婚了。

這已經是她這個月第四次被媽媽影片催婚。用她的話說,她媽現在每次只要一影片,一打電話,到最後肯定逃不開“找物件”這個話題!

“你就不急吧,好的都被別人挑走了!”

“可可啊,你再拖,這一年又過去了啊?”

“我說你今年過年敢不敢領回來一個給媽看看?!”

……

可可媽媽總是換著法兒地催她趕緊找物件,但可可總是左耳進右耳出。你問她,為什麼都25歲了還不找物件?

她一句話回給你:

“我現在一個人,真的挺好!”

像可可這樣的女孩兒不在少數,越來越多的女孩兒開始享受單身。她們不急著去定下自己的後半生,也不急著去物色合適的交往物件,在她們心裡,好像總有自己的節奏。

可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女孩兒選擇單身?單身究竟是不是一種病?大齡單身女性到底該不該時刻為找不到另一半而焦慮煩惱?學姐最近看了一本書——

《我的孤單,我的自我——單身女性的時代》

,或許能給你提供一種新的思維角度,讓單身的你跟自己和解。

01

我不想戀愛的理由

很多人不想戀愛,保持單身的原因之一就是——追求自由。

沒有戀人,生活都屬於一個人,好心情自己維持,壞心情自己調整。想看電視就看電視,想吃外賣就吃外賣,隨時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過日子:看書,聽音樂,連續幾個小時坐著思考……最重要的是,不會總是因為兩人合不來而磕磕碰碰,整天費盡心神,把開心的過日子也過得很不開心。

所以,一個人的生活就很精彩,何必要加入另外一個人來打亂自己的節奏呢?

我不想把自己的世界越過越小。

和陷入戀情相比,人們在單身的時候,每天見的人更多,外出更多,電話更多,對其他人的生活也瞭解更多。我們參加棒球賽,聽音樂會;花在工作上的時間更多,與同事和朋友的交往更多。但是談了戀愛之後,兩個人更多地關注對方,世界反而小了。

所以,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喜歡自己一個人的生活,她們有時候甚至會覺得孤獨(既指獨處又指獨立)是難得的享受,因為,你可以完完全全屬於你自己。

儘管這些人很享受自己現在這種單身的生活方式,但還是少不了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

02

“單身的人都有病!”

從許多方面來看,在情感和物質方面自給自足的獨身生活,要比(婚後)獲得成熟的生活狀態來得更加困難。一個人的生活意味著凡事都要自己擔當,不像有伴侶可以分憂,所有事情都要自己操心。

自己做決定,自己擔責任,自己付賬單,自己清理冰箱,沒有正式的伴侶來幫助你。除此之外,我們還要面對各種頑固不化的觀念,什麼衡量成功女性的標準不是事業有成,不是友誼,也不是令人滿意的兩性關係,而是結婚與否。

而同樣,形成這些觀念的原因,往往是人們潛意識裡認為,如果一個女人沒有結婚,那不是她自己做出的選擇,而是因為她沒有被選中——沒有人選擇她,沒有人想要她,沒有人珍視她。

她們經常會有孤立的感覺,不僅是距離上的疏離,更是因為她們的與眾不同。她們就像是個異類,自私,孤獨,受人排斥。

可是,單身的人真的都很自私嗎?

作者在書中提到一種說法:

單身獨居不等同於公民不再參與自由社會的建設。有多項研究表明,單身人士在社群中的表現,不像已婚者那樣自私。

2011年由現代家庭理事會主持的一項報告顯示,84%從未結婚的女性會想其父母提供實際的幫助,相比之下這麼做的已婚女性只佔18%。這個更高比例的人群中也包括了未婚母親。推動這項研究的社會學家之一的內奧米·格斯特爾告訴《紐約時報》:“沒有婚姻的人,有孩子或沒有孩子的,更可能去關心照顧別人……讓人產生疏離的不是孩子,而是婚姻。”

而且,從未結婚的女性更可能參與政治、簽署請願書、做志願者和參加集會。單身獨居者更有可能參加講座,參與外面的世界,相比之下已婚成年人會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家庭中,他們或許會出席子女學校的志願活動,卻不一定會參加於自己或家人無益的組織活動。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講,他們不自私,他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而且,

當人們說那些為自己而活的單身女性自私時,請別忘了,承認女性擁有獨立於他人、尤其是獨立於丈夫和子女的自由,這本身就是革命性的變化。

一個真正的、女性以自我為中心的時代——女性承認自己的需求,並以自己的需求為重,就如她們一直被訓練著去照顧所有其他人的需求一樣——或許真的會讓女性幡然醒悟,糾正幾百年來被形塑的自我犧牲行為。

單身的孤獨並不是靠婚姻就能得到緩解。

其實,孤獨與一個人是否有伴侶無直接的關係。長期孤獨是生物學層面和細胞層面發生的一種身體狀況。這種狀況至少有一部分是遺傳性的,還有一部分與我們還是新生兒和兒童時期的經歷有關,也就是在我們想要尋找伴侶、怯於尋找伴侶之前就存在的。

現代心理學家舒拉維茨認為,“孤獨是一種親密感的缺失。”而親密感的缺失不一定能夠透過婚姻得到緩解。

03

單身or結婚,只是不同的生活方式

對於大多數女性來說,從前除婚姻外,並沒有其他途徑可以讓她們獲得穩定的經濟來源和社會地位,以及有社會認可的性生活和生育年齡。

但是成為妻子之後,他們就能擁有這一切。但與此同時,也意味著他們會失去部分自我,放棄部分法定權利,喪失部分為公眾謀福祉的能力。

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權越來越受到重視。女性不再只是男人的附屬品,她們也不再只能困囿於家庭。她們可以像男性一樣有自己熱愛的工作,從工作中獲得熱情與自我滿足;她們也可以有自己獨立的空間,滿足自己的生活情趣。

她們可以保持自己賺錢養活自己的狀態,也可以選擇找一個人共度餘生。

婚姻不再是她們的唯一選擇,

只是一種生活方式。就看哪一種生活方式能夠讓你感到更幸福、更滿足!

蕭伯納曾說:“想結婚的就去結婚,想單身就維持單身,反正到最後你們都會後悔。”

學姐的理解是:

結婚或者單身,都沒有錯。之所以會後悔,無非是對結婚或者單身抱持的期望太大,以為結婚(單身)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一旦發現自己選的這種方式有一點不盡如人意,就開始羨慕另外一種選擇。

但一個人是否能夠在結婚或者單身的生活中,獲得幸福和滿足,完全取決於他自己是一個什麼樣子的人,能不能悅納自己的選擇。

婚姻無法使你完整,讓你完整的只能是你自己;同樣單身也無法使你獲得幸福,能讓你獲得幸福的也只能是你自己。

所以,結婚也好,單身也罷,只要你能接受自己的選擇,並能承擔選擇帶來的後果,那兩個人有兩個人的幸福,一個人也有一個人的快樂!

最後,學姐想說:

如果,你恰巧碰到了合適的人,你很享受和他的生活,那就勇敢去愛,勇敢去在一起;

如果,你沒有碰到合適的人,但自己一個人過得也很瀟灑自在,那就請繼續享受一個人的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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