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因路側蘆葦起火,
由北京開往齊齊哈爾的K382次列車,
被逼停止前進40多分鐘。
火車道兩側燃起熊熊大火
目前,因焚燒秸稈引起
蘆葦著火的當事人已被刑事拘留。
網友上傳的影片顯示,
當時火車道兩側燃起熊熊大火,
旅客被滯留在列車上等待。
“我們大夥就往窗外瞅,
乘警來了讓大家都離窗戶遠一點,
大火把火車的玻璃烤得特別特別的熱。”
4月11日,
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
齊齊哈爾車務段通報,
4月10日15時08分,
齊北線富海至富裕間82km219m處,
由於蘆葦荒火逼停K382次列車。
鐵路部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暫停向該區段發出列車。
經黑龍江省富裕縣牧場消防隊及時撲救,
15時50分線路兩側明火被撲滅,
無人員傷亡及鐵路行車裝置財產損失。
官方通報“鐵路周邊著火逼停列車”
2021年4月10日15點08分,由依安開出的K382次列車行至齊北線82公里處北大荒集團富裕牧場有限公司境內,遇鐵路附近廢棄葦塘火情,造成列車停車46分鐘,於當日15點54分開出。經北大荒集團富裕牧場有限公司迅速組織力量撲滅,未造成人員受傷及列車損傷。
經勘察,火情繫北大荒集團富裕牧場居民姜某某焚燒秸稈引起。
北大荒集團富裕牧場有限公司對區域秸稈禁燒負有屬地責任,高度重視,對該事件的有關責任人作出瞭如下處理:
一是對焚燒秸稈當事人姜某某,農墾公安機關已對當事人刑事立案,刑事拘留。
二是秸稈禁燒工作責任人,北大荒集團富裕牧場有限公司第十作業區主任劉某某(副科級)負直接領導責任,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免職處分。
中共富裕縣委宣傳部
2021年4月11日
內容綜合央視網、北京日報、富裕縣人民政府網站等
阿消提醒
秸稈焚燒帶來的危害極大,
有嚴重的安全隱患,
同時法律法規也做出了各種規定!
影響交通安全
燃燒秸稈形成大量的煙霧,使能見度大大降低,可見範圍降低,嚴重干擾了正常的交通運輸。在交通幹線兩側和機場附近,這種影響尤為突出。
火災隱患
秸稈焚燒,極易引燃周圍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莊附近,一旦引發火災,後果將不堪設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道路兩側焚燒秸稈,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條規定,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前款行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對在油庫、加油站、液化氣站附近焚燒秸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3條第2項的規定,以“違反規定使用明火”處警告或者
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
5日以下拘留
。
2。對焚燒秸稈導致火災事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4條第2項的規定,以“過失引起火災”處
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
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
警告或者
5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