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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八百里加急”為何連土匪不敢去打劫?土匪:簡直是找死!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路,留下買路財。”這是我們在古裝電視劇中經常聽見的土匪攔路打劫的臺詞。作為土匪,劫財劫色劫人,好像凡是從土匪地界上經過的東西都得看土匪搶不搶。

但當“八百里加急”遇上土匪,土匪劫還是不劫呢?

土匪說:當然不劫。

為什麼土匪不劫“八百里加急”呢,且讓我為你道來。

什麼是“八百里加急”?

說起“八百里加急”,我們首先就要先說一下古代的驛站。“驛站”是古人為了傳遞資訊物品或接待來往人員而設立的“政府招待所”。一般每隔20裡設定一個驛站,類似於官方快遞站,每個驛站都提供住宿、信差和信馬服務。

而根據傳遞要求,設定了“三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和“八百里加急”的服務型別。“八百里加急”,顧名思義就是要求信差以一天800裡的速度傳送信物。著名的“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動用的就是“八百里加急”。

那麼,都是“道上”跑的“八百里加急”土匪怎麼就不劫了呢?

身上有東西

在古代,一旦需要動用類似於“八百里加急”這一類的加急信件,就會在公文上標註“馬上飛遞”的字樣。同時會讓信差在腰間繫上一面黃色的旗幟。這樣會讓人們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出這是給朝廷送緊急信物的,能減少了送信路上的打擾,起到一定的開道作用。

而我們都知道,在封建集權的古代社會,黃色是皇家專用色,代表的是皇帝和皇室的尊貴,只有皇帝才能穿戴,你看電視劇裡賞穿黃馬褂是多麼光宗耀祖的事。一般人穿戴黃色是要被拉去殺頭的。系黃旗的信差,代表的就是替皇家辦事,誰人敢攔。於是你就可以看見這樣的一幕:系黃旗的漢子你威武雄壯,飛馳的駿馬像颶風一樣。

所以再是落草為寇打家劫舍的土匪可不敢攔截“八百里加急”的信差,惹不起還老實一點。要是劫了皇家的緊急信件,那可真是:天子一怒,雖遠必誅。

雖然我是土匪,但我“遵紀守法”

古代封建政府為了保障“八百里加急”信件的傳送,歷朝歷代都頒佈了:“阻攔八百里加急者,殺無赦。”的法律條文。明文規定,頒佈實施。要是違抗,你看我砍不砍你就完了。

古時候土匪雖然十分猖獗,經常幹一些違法亂紀的事,但大多橫行鄉里,小打小鬧。在山高皇帝遠的地方幹著打家劫舍的勾當,只是為維持生計。

只要不做得太出格,不違反大原則,不做謀朝篡位,改朝換代的事,地方政府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去清剿山頭大王,有的時候費力不討好。但如果打劫了“八百里加急”,那可就算是把天頂破了,觸及了朝廷的統治利益,朝廷是一定會追責,一級壓一級對你動真格,不論你是否山高皇帝遠,就算在天涯海角,迎接你的都會是:按律,當斬。

我是土匪只劫財,劫你檔案幹什麼

在我們的概念中,土匪是一群烏合之眾,他們的“業務”一般為搶劫財務和打家劫舍,其他業務範圍也最多涉及到劫色和綁票勒索。在土匪眼裡,值得集合嘍囉下山攔路打劫的除了金銀珠寶,其他的多半都不屑於浪費精力。

而使用“八百里加急的”一般都是一些緊急的官府檔案和邊關的緊急軍情,並不是什麼貴重物品,最多也就是給楊貴妃運的荔枝。

因此“八百里加急”的信差和信件在土匪眼裡是一點油水也沒有的。如果劫的是楊貴妃的“八百里加急”,最多可以品嚐一下南方的新鮮水果,然後,斬立決。這費力不討好的事情,正常的土匪是萬萬不會去幹的。

速度與激情,信差都是風一樣的男子

我們都知道,唐玄宗時期除了上文提到的為楊貴妃送荔枝用到了“八百里加急”,同樣是這時期的“安史之亂”同樣也用到了“八百里加急”,在安祿山起兵造反的同時,信使就開始從范陽,透過驛站向皇帝傳遞的這一緊急軍情。

這次“八百里加急”一共用了六天時間,從范陽一直到長安華清宮,一共3000里路。據史料記載,當時,正常情況下,一匹普通的馬,一天大約可以走180裡。最快是人們常說的千里馬,但最多一天也就可以走600裡。

按這樣換算下來,所謂的“八百里加急”平均每天需要奔走大約有500裡之多。唐朝的一里相當於現在的四百五十多米。按照如今距離單位的換算,一天500裡的路程也就相當於,二十四小時不間斷,以9千米每小時的時速,一天行駛兩百二十多公里,千里馬累死了一匹換一匹,只要求快速傳遞資訊。

所以“八百里加急”追求的是速度,信差都是要做“像風一樣的男人”,一路都有驛站包吃包住,還提供“千里馬”,所以一般都是輕裝上陣,這樣能夠為馬兒減輕一些負擔,跑得更快一些。

而土匪一般都很少擁有質量這麼好的馬匹,更別說是日向千里的千里馬。“八百里加急”的信差玩的是速度與激情,土匪想要攔截“八百里加急”,光光配置就多少有點力不從心。

所以,當土匪遇上“八百里加急”,土匪是不會犯傻去打劫的。

一是信差“黃旗加身”,劫他就是和皇家作對,得死。

二是關乎國家安危,朝廷相當重視,特別頒佈法律進行“加持”,劫持如同謀反,頂破了天,得死。

三是“八百里加急”實在是沒有一點油水,費時費力,搞不好還得死。

四是“八百里加急”的馬跑得太快,土匪一般追不上,實在要追還得累死。

因此,古代土匪即使再狂妄,也是萬萬不敢劫持“八百里加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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