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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杜新枝最新發文:缺證據支撐,多處解釋經不起推敲

保持了一段時間沉默的杜新枝露面了,她宣稱要起訴那些指稱她“偷換”的一些人。吸取了之前說話走風,多處矛盾的教訓,這次在影片中,她明顯準備了稿子。儘管如此,她在說最後一句話時,還是失言說成了“偷換人生”,令人忍俊不禁。

在她的長文裡,基本上都是給自己的開脫解釋,很少看到提供的證據。對於這些單方面的陳述,沒有多少爭論的必要,因為要明確一件事情的真相和是非,歸根結底還是要用證據說話。

她的文中話裡帶話,弦外有音,以曖昧的暗示,將尖銳的矛頭對準了許敏一家。不過,其文中幾處疑點給出的解釋無法自圓其說,在這裡我們僅針對這幾點進行剖析。

杜新枝夫婦

杜新枝以許敏首先首先見到孩子和首先出院為由,認為自己根本就不具備“偷換”孩子的客觀條件。這點理由能否成立呢?我們知道,許敏在生產時被注射了過量的安定,作為一個沒有經驗的孕婦,又是在一個陌生的環境,把所有信任交付給醫院,在這樣的情形下,抱走院方提供的“兒子”,只能證明她是一個被矇蔽的受害者,其他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因此,是否存在“偷換”,時間的先後不是關鍵,關鍵是能否讓當事人無法辨別自己的孩子,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置換。所以,根據出院時間的先後,無法區分究竟是否存在“偷換”。

杜說許出院時,自己還沒有見到孩子,認為完全可以撇清關係。可是,假如真存在偷換的話,這些可以由他人完成。

曬出的證據

接著,杜新枝以新生兒體檢姚策健康指數9分,郭威健康指數6分且有二度窒息為由,從道理闡述,不可能有人荒謬到用健康指數高的孩子去換健康指數低的孩子。

她的話看似無懈可擊,但問題是,這些儲存的病歷被多處塗改,關鍵頁離奇失蹤,在涉事醫院當年醫護人員本身都存在簽名等多處嫌疑情況下,這樣的指數還有幾分可信度?

根據許敏的回憶,當時看到的孩子臉上有明顯的蜘蛛痣,狀態疲乏無力,這是肝病的明顯體徵,在這種情況下姚策的健康值高於沒有任何遺傳疾病的郭威,令人難以置信。

杜新枝介紹她們夫妻完整如實地填寫了自己的姓名住址,對方未填寫夫妻關係等資料,而且年齡不符。不過這一說法很快被知情的網友曬出郭威舅舅之前提供的證明,郭希寬的名字被寫成了郭世寬,年齡不符的恰恰是他們。而郭曾在醫院登記自己名字時,把希寫成仁的事,也人盡皆知。

許敏一家支付的費用清單

對於郭威戶口生日為何比她所陳述的剖腹產時間晚兩天的問題,《南方週末》採訪許敏一段話,讓她的這段解釋經不起推敲。按照常規,杜當時臍帶繞頸,腹中胎兒非常兇險,理應迅速動手術,但杜等了一週後才剖腹產,他們的解釋是這一天是6月16日,圖六六大順的吉利。

這段話當時是警方轉述的,但杜在此文中又變了說法。

據《南方週末》報道,許敏對此覺得奇怪:同一個日子,剖腹產時說圖吉利,上戶口時就講了所謂大人物出逃是同一天,成了忌諱,她隨後問開封警方“這是為啥”。開封警方回答“不知道為啥”。

杜文中解釋沒有將購房名字登記在郭威名下,是因他當時的銀行流水達不到,所以登記為郭希寬。這些問題筆者不太熟悉,不過有一事未明,杜的女兒屬智力殘疾,為什麼名下都能有房產?有人可能回答她丈夫屬於正常人,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她女兒這種情況,結婚本身都屬於違法。在這種前提下,這些手續是如何辦理的?

許敏夫妻和律師

她講述認親後給姚策八萬元等事宜,因為沒有旁證,姑且聽之。後面提到的許敏送藥物看望,所有的路費住宿費由姚策支付一事,也和上述等同。不過,根據許敏墊付52萬,對方一直未歸還,包括過去姚策一直依賴許敏供養的情況,這段敘述有些反常。

文中還爆料,許敏夫妻單位四次發起捐款,但未用於姚策治療,去向不明。這裡要反問一下杜某,他們夫妻單位捐款,是不是衝著同事關係情誼?這些人情顯然不可能由你杜家或是熊家去還。即便如你言,這些款項被其用於還債,那也是達成了其同事解難助困的心願。將52萬款項給付姚策治病,還不夠嗎?難道要這些捐款,成為你們至今不還許敏一家的賬務?或者讓熊磊能有更多的資金去高消費?

笑與哭

在杜文中,最暗伏殺機的一段話,當屬借郭威之口,說律師認為按錯換人生起訴賠償較低,所以要借“偷換”吸引更多關注,增加賠償額度。

這話郭威究竟有沒有講過,我們不得而知,但顯然不符合邏輯。李律師作為一個司法工作者,斷然講不出這種缺乏常識的話。確定偷換還是錯換,要由司法機關調查舉證,根據取得的證據判定,不是由某個當事人或者律師所能一廂情願左右的。公眾的關注多少,也不能影響賠償額度,因為法律是基於證據和事實做出裁定。

杜某這些話只能成為策動網暴的導火索,但稍有常識者一眼就能戳破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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