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咱們還說一回鏡花緣。
力求在尊重原著的基礎上,挖掘出一些有趣的內容。以供諸君茶餘飯後解悶。
上回書說到唐敖、林之洋、鄧九公三人,在東口山遇到的11種奇珍異獸。
後來,三人遇到駱賓王之女駱紅蕖。唐敖與駱賓王曾經是拜把兄弟,見到兄弟的後人流離海外,於心不忍,所以想帶其回到大唐國土。
然而,駱紅蕖是個孝女,誓要侍奉祖父晚年之後才肯離開。
唐敖苦勸無果,留下了家庭住址,跟著林之洋和鄧九公來到了君子國。
鏡花緣成書於清代,故事背景為武周時期,而君子國的風土人情與這兩朝大相徑庭。就說咱們現代,都比不上人家君子國的民風。
可謂在桃花源記之後,又一個烏托邦式的社會。
怎麼說呢?
就比如人家做買賣,正常情況下是賣家抬價,買家講價。而君子國恰恰相反,賣家絕對不肯多賺一文錢,買家也不肯少給一文錢。
如此民風,怕是現代文明都無法企及。
清代小說家能寫出這樣的社會,實屬不易。更讓人驚訝的是,唐敖遇到了兩位老叟,一位叫吳之和,另一位叫吳之祥。
唐敖三人受邀,來到兩位老叟家中做客。謂之‘渭川別墅’。
這裡,渭川二字大有來頭。應該是出自於唐代大詩人王維的《渭川田家》。描寫的是一副悠閒安寧的田園生活,與寫《桃花源記》的陶淵明遙相呼應。
重要的是,這兩位老叟也不是普通人,雖然居於田園,卻是國王的座上賓。
而且,兩位的見識之卓越,令人歎為觀止。他們表達的觀點極為超前,甚至對於現代而言,依然具有非常深刻的現實意義。
兩位老叟都說了什麼呢?狹義上說是在警示世人,廣義上卻是在鞭撻儒釋道三教。這可能也是鏡花緣火不了的原因之一。
太敢說了,得罪的人肯定也不會少。
接下來,咱們就詳細說說,這兩位吳姓老叟的真知灼見。
第一論:駁斥風水說,揭開封建喪葬亂象,重構宿命觀。
吳之和這樣問:我聽說,大唐貴為上邦,非常重視先人的喪葬。但往往很多做子孫的都沒辦法及時讓父母入土為安。
為什麼?
因為你們太重視風水,如果找不到寶地,就乾脆把先人的棺槨寄存在寺院或是荒山。長此以往,竟然沒有入土為安的機會,死者又如何能瞑目呢?
這看起來是為了讓先人葬在福地,是孝心的表現。但實際上,這只是子孫的自私之心,希望把先人葬在寶穴,以期讓自己升官發財,大吉大利。死者本身到底什麼時候能入土,並不是他們所關心的。
這種行為反而是大不孝。
再者,風水到底有那麼重要嗎?歷代成事者都有賢德先兆。比如伏羲、文王,乃至孔夫子。他們的成就,難道都是先人葬在了寶地?
非也,這些人之所能成事,一是因為自身過硬的素質,二是因為其生來就有氣數加身。
這種宿命觀漫夜並不苟同,但在清代出現並不意外。
總之,作者的意思應該就是借吳之和之口,來駁斥風水說。這打擊面可太廣了,直接把儒家抽了一耳光。
還沒完呢,吳之和又以《易經》來繼續論證宿命觀。算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易經》正是孔夫子苦苦研讀的著作。
《易經》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做好事的人必然有福,而且能蔭澤後代。反之,壞事做得太多,自己沒好結果,後世也沒有好報應。
這麼說來,什麼風水寶地又有啥用?易經可是占卜一道的祖書,風水一道豈不是跟老祖宗對著幹麼?
這看似符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理念,也是尊重佛家道理。
但緊接著,吳之祥又發問了,直接又抽了佛家一個耳光。順帶也罵盡了那些為富不仁的偽善之輩。
怎麼說的?
第二論:為祈福而造孽,為子孫而絕嗣。
吳之祥:我聽說,大唐上邦有這麼一種習俗。每逢家裡生了兒女,待到滿月、百日、週歲,都要大擺宴席,殺雞宰鵝。
這看似是為兒女祈福,但後果是什麼呢?
上天有好生之德,為了祈福而妄殺生靈,福又從哪裡來呢?
還有的為了給兒女祈福,去燒香拜佛,花費無數。這反倒是一種罪孽。
正所謂貧寒家子女多享長年,富貴家子女每多夭折。如果把這些財帛拿去賙濟窮人,搞搞慈善,自必不求福而福自至,不求壽而壽自長。
還有人的子女從小多災多病,家裡就把他們送去寺院遁入空門,美其名曰:捨身。以期得到神佛庇佑。
但這麼做的人多了,後果是什麼呢?
真正的佛門弟子講求一切隨緣,這麼生搬硬套,豈不是亂了佛門清淨?長此以往,佛門也會變得烏煙瘴氣,滋生各種貪婪奸邪之輩。
再者,如果出家的人太多了,世間陰陽失調,子嗣又該如何延續呢?
可見,這一問包含了更深層的內容。看似是在警示世人,實際上也是在抽那些偽佛家的耳光。
身為佛弟子,怎麼能看著佛門亂套而不管,只顧賺得盆滿缽滿。這樣的修行又有什麼意義?
別說是福報,死後怕是各種地獄都要走一遍。
第三論:強調訟則終兇,斥責奢靡之風。
這一問更經典。從道德方面指出了法治社會的最終走向。同時,也大力駁斥了奢靡浪費之風。
《易經》有云:訟則終兇。指的是,無論打官司輸與贏,都沒有什麼好結果。輕則枉費錢財時光,重則家道中落。
這句話拿到現在還適用。老百姓很少願意打官司的,除非是沒辦法了,否則都講究退一步海闊天空。
當然,法治社會不提倡這麼做,人人都需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但問題的根源在哪呢?
還是道德上的問題,如果事端的雙方都能像君子國那般,怎麼會有打官司一說呢?
再者,打官司的人多了,就促生了一種職業,古時叫訟師,現在叫律師。
這種職業的現狀,漫夜不想細說,怕是諸君心裡都有個大概印象。畢竟,哪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
無論是哪一方遇到,都不是什麼好兆頭。
此後,吳之祥又開始駁斥奢靡之風。五穀非耕牛不長,但古時殺牛者還是屢禁不止。
這是要怪殺牛的呢?還是要怪買牛肉的呢?
畢竟,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嘛!
隨著口舌之慾的旺盛,由牛肉又延伸到燕窩這種補品,說到了奢靡之風。
古往今來,權貴者請客,吃的不是什麼美味,而是價格。吃過燕窩應該都知道,沒什麼滋味不說,營養價值上嘛!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鏡花緣原文稱之為‘粉條子’,讓人忍俊不禁。
吳之祥還曾這樣比喻:如果有一天倭瓜變得很貴,是不是說有錢人請客都要吃倭瓜了呢?
等所有山珍海味都吃膩了,最後也只能吃金銀了吧!
第四論:斥責不道德的市井婦女。
這裡咱們提一個代表性人物,水滸傳中的王婆。平時幹些保媒拉縴,但禍害良家婦女的事也不少幹。
原文中,潘金蓮並沒多麼水性楊花,但實在架不住王婆的三寸不爛之舌。
最後的結局,可悲可嘆。
遇到王婆這種人肯定沒有好結果,但如果娶了王婆這種女人呢?那簡直是慘到家了。
家裡雞飛狗跳不說,更可怕的是有了這種後媽,枉死城中不知道多了多少小鬼。
第五論:駁斥纏足,屬相婚配之說。
不知道什麼時候,士大夫階層有了一種病態美,漸漸又延伸到了百姓階層。婦女們深受荼毒,纏足本為美而設,但最後卻造就了一種畸形的風俗。
李汝珍能在清代提出這種反對聲音,實在太可貴了。可惜,一家之言難以與千年陋習對抗。
既然抽了儒家和佛家的嘴巴子,道家自然也逃不過去。
李汝珍又借吳之祥之口,駁斥了屬相婚配的荒謬說法。
十二生肖本為曆法單位,可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了一種迷信說法,堂而皇之地進入了男婚女嫁的殿堂。
屬龍的就一定尊貴?屬鼠就一定卑賤?屬蛇的就一定陰毒?屬羊的就一定好欺負?
滑天下之大稽。
漫夜說句題外話,古埃及的十二生肖還有貓呢,這該配哪個屬相?
綜上五論,不難看出李汝珍是一位極為大膽的小說家。能在封建社會提出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論題,在現在看來振聾發聵,而在那個腐朽的年代,恐怕不是什麼好事。甚至會招來天下人的冷眼。
可惜,世界上道理就那麼多,可又有多少人肯聽呢?如果特立獨行,必然會被社會主流所不容。
這也可能是鏡花緣始終火不起來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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