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親戚送給我一件公主裙。
媽媽說很難看。
她說很多紗,很難看。
我就信了。
我小時候,就很愛美,很愛照鏡子。
我還很喜歡看別人化了妝的臉。
我媽說,嘴唇紅,難看。
我也信了。
高一的時候上臺演出,她給我選了一套演出服。
屎綠色,風格奇葩。
我因此被嘲笑一年。
我大約從十歲開始穿男裝,短髮。
高中後只有校服。
整個大學期間,被群嘲土。
但是,我從大一開始,媽媽就讓我減肥。她對美有執念。
她認為,很瘦,很美,穿個麻布也美。
我也一度信了她的邪。但是我骨架大,根本不可能瘦到她理想的狀態。
我從24歲開始打扮,三個月後找到物件。
24歲不再聽媽媽的邪~說。(開始聽自己的。)
堅持做自己。
雖然未必打扮,至少做到風格統一,顏色統一。
至少做到沒有人嘲笑我。
即使發胖發福,也比少女時代的我好上許多。
我從24歲開始,有了自我意識,我以為我媽只是一個嚴肅的班主任,怕我早戀。
但是,直到最近,我才知道,我媽她是真的審美能力低下。
她最近在忙她的出租房。
我說,你那個出租房,傢俱顏色要統一,床上要鋪個床單……
她今天發了個微信給我,說她鋪了,問我哪個好。
看圖。
我決定:原諒老媽!
她是真的不懂什麼是美。
也感謝我自己上大學讀了藝術類,被美薰陶七年。
她的房子,估計租不出去了。[淚奔][淚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