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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禁令”下,這4類房子不能出租,房東和租客留意了

2021年“新禁令”下,這4類房子不能出租,房東和租客留意了!過去20年,我國房地產高速發展,居民生活水平也有大幅提高,大家都知道,以前工資都是500元到1500元,如今最低工資都在3000元以上了。在工資收入不斷提高的情況下,房價也在不斷的上漲,很多人感覺,自己收入怎麼提高,也趕不上房價的上漲。現在全國均價都在1萬元以上了,如果在大城市買房,一套100平米房子都要300萬元以上吧,這讓普通家庭難以承受。

不少年輕人剛畢業出來,工作也不是很穩定,談到買房總是避開,覺得自己工資就五六千元每平米,面對幾十萬元的首付款,還有幾百萬一套住房,只能選擇租房住了。不是年輕人不想買房,只是房價太高了,自己實在沒有經濟條件,由於結婚時買房成為了年輕人的潛規則,導致很多年輕人都推遲結婚或者推遲生育等。

現在我國租房人群高達2。3億人,租房人數越來越多,這跟高房價是分不開的,大家買不起房子,結不起婚只能先租房住了。現在剛上班的年輕人,除非家裡很有錢,能夠隨便買房子的話,不然幾乎每個人都有租房的經歷,由於我國租房市場缺乏管理,發生了很多問題,這都需要共同努力去解決。在去年12月份會議中,政府就明確提出“大城市突出的住房問題要解決好”,其中就提到了發展租賃住房這個問題,現在對於很多人而言,租房已經是繞不過去的話題了。

這兩年,我國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以確保租賃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在國家級會議上就提出,要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所有人都能夠居住和生活。在租房的過程中,我們都遇到過“黑中介”和其他損害自己利益的事情,比如房東亂加租,想趕走就趕走,居住的公寓發生偷盜事件,自己的財務被盜,但是房東不願意處理。還有房東為了自己利益,將不適合人居住的住所改造成小單間出租等,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租客而言,發生這些事情只能敢怒不敢言。

為了保護租戶的權益,加強出租屋管理,促進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就在去年的9月份,住建部發布了《住房租賃條例》檔案,其中“新禁令”明確要求,從2021年起,有4類房屋不能出租,房東和租戶都要留意,目前《租房租賃條例》已經在四大一線城市在內的十多個城市正式實施了。

第一是房屋建設或者裝修不合格的房子,現在每個城市都有拆遷或者舊改,很多一部分就是因為這些建築已經變成危房了,要知道在2000年以前的建築,很多都是孔穿板材料建成的,很多都變成了危房。房屋的質量跟居民生命安全息息相關,建設好後需要按照相關程式驗收,現在一些20年房齡的房子,由於變成危房,已經不再允許拿來出租了。

第二是內部裝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很多人都有買房的經驗,買了房子之後會進行裝修,結果很多房子裝修不合格,導致自己患上了各種疾病,如果裝修材料不達標的話,室內裝修危害是很大的,比如常見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對於出租屋而言,如果裝修不合格,也是不能拿來出租的。

第三是不適合人居住的空間不能拿來出租,比如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等,現在很多房東為了一己私利,將房屋進行改造,就連廚房、衛生間也不放過,改造成單間拿來出租,每個月收取上千元,往往這樣是很危險的,因為電路短路或者火災的話,往往很難逃生,對於違反規定的可以處於1萬元至5萬元的罰款。

第四是依法不能出租的其他房屋,現在有些房屋本來是違規建築,比如小產權房,法律糾紛的房子,這些房子都不能拿來出租。今年實施的《民法典》還規定了,設立居住權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這點在農村是很常見的。

總之,現在也開始重視這些問題了,在很多城市都有房東隨便漲房租的事情,現在都是不允許的了。現在房子嚴重過剩,隨著樓市的調控,很多多套房業主都將空置的房屋租出去,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隨著租賃市場的規範,如果遇到房東隨便增加租金,租客是可以不租的,房東也要考慮房屋空置的成本,將來租賃環境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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