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作為沿海城市也佔據了相當大的優勢,近幾年的發展也比較迅速,但是在江蘇以北,相比無錫、蘇州來說,經濟發展還是有所差距的,所以江蘇的稅收窪地基本上都在江蘇以北地區,以總部經濟的方式引進企業入駐,企業享受了稅收的獎勵政策,而地方也獲取了稅收的收益。稅收窪地政策其實就是一個兩全而齊美的操作,解決了企業的稅負問題,也解決了地方的經濟問題,互助互利。這裡我們來了解一下江蘇的窪地政策。
江蘇稅收窪地為什麼持續了這麼多年沒有暫停?這跟江蘇園區的引進方式有關。
第一、江蘇稅收窪地只引進一般納稅人;
第二、高風險行業不引進(例如:再生資源、醫藥、石油天然氣、化工、菸草、酒水類);
第三、政策單一(只有稅收獎勵政策,核定均為預設);
第四、口碑好(政策穩定,每月按時獎勵到位);
第五、操作正規(只接受正常經營的企業,嚴厲打擊虛開、進出口騙稅的企業);
所以對於江蘇稅收窪地來說,雖然企業基數不是很多,但是園區內的企業都屬於正常經營類企業,那麼對於園區以後的發展以及政策的穩定性,這起著絕對的作用。
什麼是正常經營的企業?
例如:某煤炭貿易公司,上游為私煤或者私人企業,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那麼貿易公司由於便宜,所以進行採購後賣給下游企業,那麼就會存在一個缺乏進項的問題,這時候就可以透過入駐到江蘇稅收窪地來享受增值稅的獎勵了。
方案一:把煤炭貿易公司遷移至江蘇稅收窪地,正常開展業務,增值稅繳納在江蘇園區,那麼就可以享受增值稅全額納稅的40%作為獎勵(最高);
方案二:在江蘇稅收窪地成立一家新的煤炭貿易公司,以這家貿易公司去採購,然後直接賣給下游企業或者賣給原有的貿易公司,從而把增值稅繳納在江蘇園區,同樣可以享受增值稅全額納稅的40%獎勵(最高);
江蘇實行總部經濟的招商模式,無需實體入駐辦公,在不改變企業現有的經營模式、經營地點以及經營人員的情況下,只需要在江蘇稅收窪地註冊一家公司正常開展業務在園區納稅,即可享受。另外針對特殊企業,可以實行企業所得稅預設核定的政策,核定稅率為營業額的2%(企業可以自行選擇,只針對貿易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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