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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時家境貧困, 陳小春3000塊賣掉弟弟, 今3千萬也難換弟弟的心

說到陳小春,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最讓人驚豔的是,他在《古惑仔》中飾演“野雞哥”一角。陳小春不僅是演員,還是歌手。 《獨家記憶》這首歌,相信大家一定要在KTV點歌。現在,他身價過億,但有一件事讓他後悔了一輩子。

我們都知道,陳小春當時帶著一些兒子參加了《爸爸去哪兒5》。因為在幕後採訪中,他說自己小時候做錯事,現在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家裡缺錢,他把弟弟賣了3000元。

陳小春小時候家裡很窮。因為她住在香港的貧民窟,所以她說她當時沒有采取一些避孕措施。她的母親在生完弟弟後不小心懷上了她,所以她不能去醫院做人工流產。能被強行生下弟弟,家裡已經開不了鍋了,再加上一個弟弟就更慘了。

陳小春出去撿垃圾的時候,無意中看到一個通知,上面寫著一個家庭因為不孕想花重金收養一個健康的孩子,願意出3000元。那是在 1970 年代。 3000元真的很高。

陳小春看到訊息立馬回家,然後跟爸媽說這只是一句無心之言,但被爸媽聽到後,想了幾天,就做出了這個決定,然後就回了一句天。得知哥哥不見了,他問媽媽,弟弟去哪兒了?最後媽媽說,她3000塊錢把弟弟賣了。

那個時候的陳小春還很小,根本不懂賣弟弟的意思。他只知道家裡花了3000塊錢熬過這個難關,準備送去學習。初中畢業後,他出來應酬,吃飯。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接觸到了演藝圈,所以他從花招開始,慢慢地,一步一步,從配角的主角,到少年的危險少年。雉哥。

現在他在娛樂圈打拼了這麼多年,身價已經破億。當他回憶起童年的遺憾時,他想找到自己的弟弟。經過一番努力,他終於在菜市場找到了弟弟。陳小春見此情形,本想見見她,給自己過上好日子,卻沒想到弟弟拒絕了,因為弟弟小時候被賣的時候還很小。留下的印象是,他經常一個人在家悶悶不樂,然後繼父母繼母也與他無關。

所以後來因為溝通不暢,繼父繼母先後謀生,來到菜市場,後來又賣豬肉,並告訴他願意花3000萬給她在香港買房,但弟弟直接拒絕了,拒絕了陳小春,陳小春很傷心,但對他也無能為力。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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