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恆一段短影片揭露了鄭爽連同其父母一起偷稅漏稅一事,相信如果不是張恆,很多人想象不到,一直被譽為單純小仙女的鄭爽不僅偷稅漏稅,而且數額大到足以犯罪的地步,有律師表示,鄭爽或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若她不想坐牢,則可參考當年補繳了8億的范冰冰。
據悉,鄭爽拍攝《倩女幽魂》這部戲拿到了1。6億的天價片酬,在外人看來,鄭爽的這部戲只有4800萬,但張恆曬出的合同以及曝光的聊天語音顯示,鄭爽這部戲拿到了1。6億。
其中,4800萬以明面上的片酬給了鄭爽,而剩下的1。12億則以增資的方式打到了鄭爽母親提供的公司賬戶上。
很多人不清楚,鄭爽到底需要補交多少稅款,這可以看法山叔新影片,裡面有說鄭爽片酬1。6個億,她加起來就一共需要繳稅52985000元,陰陽合同中,不報稅的合同為1。12億,相比如實申報1。6億,就少繳納了3584萬。
增值稅及其附加就僅為537600元,兩者相加,鄭爽一共少繳納37094400元,也就是罰款區間大約為1。483776億元左右。
鄭爽如果拒不繳納偷漏的稅款,那麼她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面對初犯者,若及時補繳應納稅款及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當初范冰冰被查偷稅漏稅,坊間傳言她被罰了8億,不管這個資料是否是真的,確實足以說明,只要把錢補上就不會面臨牢獄之災,鄭爽雖然十分愛錢,可相信和坐牢相比,她一定會乖乖把錢給拿出來,畢竟,法律不是兒戲,更不是她使性子就能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