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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硬核! 吳京起訴戰狼獲賠34萬, 吳亦凡為何遲遲按兵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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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演戲,好好做人!沒有高尚的人品就沒有高尚的藝德,沒有正確的人生觀,藝術觀就不會有藝術的輝煌 。——人民藝術家 常香玉

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自己都學不會“德”,也做不好“人”,沒有藝德的人,早晚會被自己賴以成名的舞臺所拋棄,被曾經喝彩的觀眾所拋棄。

前段時間

吳京

妻子點贊

吳亦凡

解約的訊息後立刻澄清,滿滿的求生欲讓人不解。但後續也引出了吳京起訴

戰狼

公司的訊息,相信很多人都像丈二的和尚摸不著頭腦。要知道《戰狼》是一部很振奮人心的愛國

電影

憑藉這部電影吳京一夜成名

,面對這樣的一場官司很多人都疑惑兩者之間發生了什麼衝突?而吳京都明白的道理,為何吳亦凡遲遲“按兵不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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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京“不敢得罪”?

吳亦凡這三字已經成為了熱搜的常客,隨隨便便的一條訊息都是關於吳亦凡的報道,他的事情已經從感情升級到了社會。相比較其他的明星而言,

事情發展到如今的形態要麼已經涼了或者被封殺

,但是看吳亦凡的現狀不慌不忙。不知道他擁有什麼樣的背景關係能夠挺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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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曝出多名品牌方與吳亦凡解除了合作,吳京的妻子接著便點讚了這條訊息。很顯然這是一種態度的明確,言外之意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做錯了事情就應該付出代價。但是謝楠之後迴應是因為手滑觸碰請勿解讀,字裡行間透露出滿滿的求生欲,謝楠是真的誤觸還是故意而為之,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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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大了什麼樣的人都有,

面對形形色色的逢場作戲難免讓人看不透

。吳京曾在拍攝《戰狼2》的時候拿出來了所有的家底,希望可以再創輝煌。當時邀請到了一個圈中的頂流小鮮肉希望可以一起合作,但對方直接開價一個億的片酬讓吳京望而止步。最終才有了張翰參演到《戰狼2》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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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很多粉絲都在猜測,娛樂圈中有誰給可以開出如此的價位,而且還是一個男性小鮮肉,不少人猜測是吳亦凡。但是遭到了吳京的否認:“電影選角無中生有,什麼吳亦凡,都是沒影的事情,多關注電影本身”。

雖然吳京矢口否認,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娛樂圈是也是名利場,低頭不見抬頭見。吳亦凡當時備受粉絲的擁護,曾經的肖戰事件,還有其他明星粉絲的戰鬥力,那都是不少老戲骨領略到的。尤其吳京這種實力演員也是非常有頭有臉的人物,

被人猜測不說出來是“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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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曾經與馮小剛合作《老炮兒》,看得出來他的資源是真的很好,雖然歌手出道但是進入到影視圈就是這麼好的露面機會。

與馮小剛的對手戲可謂是鏡頭感十足

,馮小剛也是力捧的態度。但是不管是什麼樣的資源都要接受公眾的監督,即便是粉絲再多也應該做好自身的事情,培養出來一個演員真正的自我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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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敗俱傷選擇“隱忍”?

因為點贊吳亦凡,吳京妻子謝楠給出的迴應也揭開了《戰狼》中的一個小篇章。原來戰狼並非是吳京自己的公司,如今兩者對簿公堂。這家公司在吳京沒有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其肖像權、姓名產品、關於戰狼連帶吳京的照片、宣傳產品。

吳京曾經說過一句話:“我會武術是為了能讓傻子好好跟我說話,

我讀書是為了和傻子心平氣和地說話

”。透過這一場官司,吳京全部勝訴獲賠3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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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硬漢風格著稱的他,自導自拍自演的《戰狼》電影一直都備受關注和期待,甚至不少明星想要零片酬加入,

足見其自身的才華以及下娛樂圈中的影響力

。只是吳京都明白的道理為何吳亦凡遲遲沒有行動呢?都美竹一方僅僅只是在配合調查,但是也沒有任何的行動,不斷地爆料實錘。

對於這件事情,首先看戀愛的關係的形成,

相信在做任何事情都是你情我願的

。兩個人主動承認了男女朋友的關係,兩個人都在用標準衡量對方。吳亦凡轉賬36666元都美竹接收了,而她轉給吳亦凡的5200元被拒收,直到520元吳亦凡才收。既然愛意又不希望給女孩造成經濟負擔哪個枕邊人可以如此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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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這個詞語是雙重定義,吳亦凡也是比較有顏值的人,而且“吳籤”這樣的體驗感屬實讓很多人無語。一個19歲的女孩子對於閨房之事如此的評論,

到底是童言無忌還是本性如此

?這是有待考證的事情。女方將吳亦凡定義為男女朋友,要求感情上的忠誠,殊不知吳亦凡只是頻率多,感情比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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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戀愛的名義佔有所有的女生,吳亦凡引起眾怒的應該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人和一群少女談戀愛這是不道德的事情。但是每個人都有私生活,前提是對於彼此的坦白和明確關係。

為了一己私慾將別人的感情玩弄手掌中

,即便是流量的天花板這件事情也是遭人唾棄的,更何況未成年人是一群沒有閱歷的人。

而兩個人都各執一詞,最後官司以什麼樣的名義起訴也是非常關鍵的問題。相信兩個團隊都在找有利點,兩個人不管誰在說謊,最終都會涉及到另外一個層面。從最近的宣告中可以看到已經走正規程式,

兩個人最終“兩敗俱傷”的局面比較大

,雙方中總會有一個人會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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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美竹如果所言屬實,那麼吳亦凡則便是承擔責任的一方,而兩個人都是假的,那麼最終都美竹就會被追究責任,除非吳亦凡不起訴,雙方才可以平息各自安好,但是吳亦凡的名聲已是“臭名昭著”,相信這件事情不會善了。

但是每個人都應該用法條保護自身的權益

,佔用公共資源只會讓事情不受掌控,一根網線指點江山的時代到底是好還是壞,人人都參與其中是否有利於是事態的發展呢?對此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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