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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蓋茨、梅琳達宣佈離婚,離婚理由讓人不解,確定不是藉口?

【尋尾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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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錢人、或者成功人士,因為變心、出軌、喜新厭舊而離婚。

比爾蓋茨與梅琳達宣佈離婚。

兩人透過聯合宣告,宣佈結束雙方27年的婚姻。

他們的離婚原因,不是因為出軌,並且令我感到震驚。

離婚宣告中提到:

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已經無法讓彼此繼續提升。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夫妻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經濟問題

“錢”是導火索,無論是一方養不起家,還是日子因為沒有最基本的物質基礎,或者某一方對物質條件要求特別高、等諸多原因,導致婚姻解體。

2。生活瑣事

生活中,有太多雞毛蒜皮的瑣事。也包括生活習慣、為家庭付出多少?幹了多少家務活?甚至陪伴家人的時間、教育孩子等日常因素,導致兩個人過不到一塊去,選擇離婚。

3。生理需求

據說很多人,也是因為兩個人某些方面不和諧,而導致雙方婚姻走到盡頭。

4。三觀不合

很多夫妻,因為三觀不合。思維層面的差距、異樣,導致頻繁爭吵,最後雙方的耐心與愛,消磨殆盡,選擇結束婚姻。

5。家庭暴力

無論是肢體上的,還是冷暴力,這些都是無法容忍的。特別是肢體行為上的暴力,只有零與無數次的差別,被暴力的一方苦不堪言。丟擲那些不敢離婚。或者害怕離婚後,怕被嘲笑、怕自己沒有一技之長養不活自己,或者怕被報復,不敢離婚的一群人,離婚是必然結局。

6。惡習缺點

吸毒、賭博、酗酒、出軌、自私、偏激……等我們無法忍受的惡習、缺點。導致一方無法忍受,最後家庭解體。

除了我列舉的這六大點,一定還有很多導致離婚的原因。但是,我們普通家庭會不會因為和

對方在一起,無法讓彼此繼續提升,這樣的理由離婚呢?

總結:不同階級、不同層次、不同經濟實力、不同文化程度的人,果然連離婚都與眾不同。當我們為了生活溫飽而奔波,過著早八晚五的生活,設定“996”等加班熬夜做著副業,僅僅為了貼補家用,拼死拼活的時候。

我們關心的是能不能“生”,然後才是“活”。人家已經不會因為我們的擔憂而苦惱。離婚竟是因為“無法讓彼此繼續提升”,看起來是很勵志的。的確,在我們普通人的生活中,無論經濟水平、文化程度等各個層面,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並且有必要提升。

他們的經濟實力、眼界,思想……可能已經站在別人望塵莫及、無法超越的頂端。你們已經相伴成長,共同努力達到了這個高度,你們還想怎麼提升?往哪提升?或者哪些需要提升的部分,不可以靠金錢、時間獨立完成?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難道不這麼說,就不能體面的分手嗎?我們普通人可能想不到你們離婚理由的這個境界,就算我們提到了,我們也確實有進步的空間。確實一方可能會被另一方的格局牽制了前進的腳步,所以,這個理由,反而在我們普通人身上是成立的。可是,您們用這個來當作離婚理由,是不是牽強一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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