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李冰冰代言賓士汽車,約定代言費200萬。釋出會上,李冰冰卻問老總,送我一輛賓士唄?
當時李冰冰才出道不久,雖然200萬也不是個小數目,但如果可以再加一輛賓士汽車,那真是收穫滿滿。
可惜,負責釋出會的賓士方負責人沒這個決定權,只好跟李冰冰繞圈子,說,李小姐這麼喜歡我們的車的話,以後肯定會換上的。
李冰冰卻緊追著不放,說現在就送一輛唄。
旁邊主持人看到這樣,趕緊打圓場,說李小姐代言費也不少的,意思是你何必糾結於一輛車呢。
李冰冰卻似笑非笑,還是繼續說,真聰明啊,也不說送,也不說不送。
看到李冰冰一心在討要汽車上,大家的臉色都不是很好。李冰冰卻還繼續說,賓士的新車有優雅版和時尚版,隨便送個就行。
說來說去,最後賓士負責人也沒答應。釋出會結束後,賓士方還出了個宣告,說沒答應過李小姐送汽車。
事情弄成這樣,也是夠尷尬的。
代言一樣產品,我倒覺得,一開始就可以商議好,少給點代言費,送一輛車。
哪怕是代言費給100萬,再加一輛差不多的賓士車,相信品牌方也不會難辦。
畢竟人家也是來推薦你的產品,要是開著寶馬的車過來介紹賓士,本身也不太合適的吧,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