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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為追星逼父跳海,非要嫁給劉德華的楊麗娟,如今怎麼樣了?

這個世界上,從來不缺少“痴情”的人,正是因為有了他們,才會讓我們堅信愛情。

然而,如果真的要追求幸福,單靠痴情是不夠的,還需要把握分寸,懂得自愛自重。否則,痴情便成了“偏執”,不但誤了自己,同樣傷害他人,甚至會付出血的代價。

上世紀90年代,香港娛樂圈“四大天王”稱得上是國內頂流,他們各有特點,是當時引領時尚的優質偶像。他們打破了年齡的界限,一紅就是幾十年,對於80後來說,從青少年時期到結婚生子,30年都快過去了,這幾個人竟然還活躍在娛樂圈的一線。

四大天王中人氣最高,發展最好的當屬劉德華,他也被譽為娛樂圈的“勞模”,各種獎項拿到手軟。不管什麼工作,他都會兢兢業業地完成,沒有一點明星的架子。此外,他還熱衷於慈善事業,國家出現各種自然災害的時刻,他總會解囊相助,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還會呼籲他的朋友們一起行動,為受災群眾送去祝福。

不過再優質的偶像也會遇到煩惱,劉德華也不例外。有這麼一位狂熱“粉絲”,無法抑制心中對劉德華的“佔有慾”,立誓此生“非劉德華不嫁”,她就是楊麗娟。

楊麗娟,1978年出生於蘭州阿幹鎮。她的父親楊勤冀38歲時才有了她,自打出生就把她奉若掌上明珠,寵愛有加。為了給女兒更好的生長環境,楊勤冀舉家搬到了蘭州市裡,自己則要每天花2個多小時來往穿梭於蘭州和阿幹鎮之間。

楊麗娟慢慢長大,想法也越來越多,有些並不合理,作為父親,楊勤冀沒有盡到教育的義務,反而一味迎合女兒的無理要求。父女連心,楊麗娟心裡清楚得很,父親是這個世界上對自己最好的人。可她卻想不到,正是父親無節制地“溺愛”造成了此後一系列的悲劇。

1994年,劉德華獲得了“十大勁歌金曲最受歡迎男歌星獎”。也就在這一年,楊麗娟睡覺時夢到了一幅畫,畫上是一個帥氣的男人在對她笑,旁邊還有兩句話:“你特別走近我,你與我真情相遇”。

楊麗娟醒來後,不願睜眼,反覆在腦海中回味夢的細節。她覺得這是神仙給自己託的夢,告訴自己這個男人正在等著她,兩人之間會有一段美好的情緣。當時楊麗娟還不知道畫上的男人就是劉德華,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了街邊劉德華的海報。

楊麗娟得知原來自己的命中註定竟是劉德華的時候,有些氣惱,她知道劉德華是香港人,又是大明星,哪是自己想見就能見的呢。於是,她回到家就跟父親談起了自己的這場春夢,希望父親能幫助自己見劉德華一面。

見女兒向自己求助,楊勤冀素來是有求必應。為了讓女兒更高興,父親竟然昧著良心,說了一個“善意”的謊言:“女兒,我跟你說,其實那天我也夢到了和你一樣的情境。”

聽到父親這麼說,楊麗娟頓時眼放金光。她心說:“一個人做夢有可能是假的,兩個人同時夢到一樣的畫面,一定是真的,看來劉德華真的是我命中註定的愛人啊。”

其實要我說,哪個少女不懷春,這種情況很正常,誰還沒年輕過呢。但是大部分人還是比較理智,明白自己和明星之間的差距,不會做這種“註定失敗”的嘗試。可是楊麗娟的思維方式跟常人不同,她完全不考慮這些,似乎劉德華已經在她的掌心之中。

從此之後,楊麗娟對劉德華的痴迷與日俱增,白天不是看劉德華的海報,就是去錄影廳看劉德華的電影。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她幾乎每天晚上都能在夢裡與劉德華相會,在夢裡,兩人情深意長,雙宿雙飛,過著神仙眷侶般的生活。

由於沉迷劉德華無法自拔,楊麗娟根本無心學業,於是向父親提出退學的要求。本以為作為教師的楊勤冀怎麼都該規勸女兒不要妄想,無論如何不該放棄學業,誰想到這位父親溺愛女兒幾近偏執,竟然同意了。更不可思議的是,他為了照顧退學在家的女兒,連自己的工作都放棄了,提前4年退休。

見過慣孩子的,沒見過這麼慣孩子的吧。您可能要問了,楊麗娟的母親幹嘛呢?為什麼不出來管教孩子,勸誡老公呢?唉,誰說不是呢。不過楊母就是一個普通的家庭主婦,沒什麼文化,一直對女兒疏於管教,把所有的責任都拋給了父親。一個不掙錢的甩手掌櫃就算這個時候想說話,只怕楊麗娟父女也不會聽啊。

楊麗娟的成長環境就是典型的“喪偶式育兒”,不過傳統意義上,一般都是父親忙工作,不管家庭,母親自己管教,而楊麗娟的家庭恰恰相反。母親的缺位,父親的溺愛,深深影響了楊麗娟的擇偶觀和愛情觀,她覺得:對女人來說,知識、閱歷都不重要,找個像楊勤冀這樣靠得住的男人就行了。

雖然一家三口都沒工作,但是靠著楊勤冀一個月2000多元的退休工資,在蘭州過得倒也滋潤。可是楊麗娟漸漸不滿足於對劉德華的“幻想”,她迫不及待想要跟自己的夢中情人見上一面,而且她堅信,只要劉德華見到自己,一定會愛上她,娶她。

不出意料,楊勤冀選擇再次無條件地支援女兒。那段時間,只要劉德華出現在內地的活動現場,楊勤冀都會帶著楊麗娟趕到現場。可是對於楊家來說,國內四處奔走的花銷很大,路費、住宿費、明星活動的門票費用迅速掏空了楊勤冀的家底。楊家不得不賣掉了房子,搬到了400元錢一個月的出租屋過活。

劉德華作為當紅偶像,楊麗娟這樣的狂熱粉絲見得多了,一開始也沒有引起他的注意。然而隨著媒體的報道,加上楊麗娟和楊勤冀父女倆的瘋狂行為,讓他也有些吃不消了,於是劉德華選擇不理睬、不迴應的方式,希望時間能夠讓父女倆這份偏執的愛漸漸冷卻。

可是這時候,楊家早已把劉德華當做了家裡的一員,怎麼可能輕易放棄。2005年,楊麗娟執意要去香港找劉德華,用她的話來說,這次只許成功不能失敗。然而多年的追星之路,已經讓楊勤冀欠了一堆外債,去香港的路費對於現在的楊家來說是一筆天文數字,根本無力負擔。

楊母堅決反對,不許他們去香港。然而楊麗娟根本就沒把母親的話當一回事,她說:“你們今天不管我,將來我跟劉德華結婚了,我過上好日子了,也不會管你們的。”此時的楊麗娟已經完全把父母當成了她實現願望的工具。

楊勤冀為了圓女兒的夢,甚至準備去賣腎,楊麗娟聽說後,完全不為所動,只是淡淡地說:“你還是去借吧,畢竟賣腎對身體傷害挺大的。”這是一個女兒該說的話嗎?難道還嫌自己對父母,對這個家庭的傷害不夠深嗎?還不該懸崖勒馬,迴歸正常的生活嗎?

無奈之下,楊勤冀借來了11000元的高利貸,準備帶著女兒去香港見劉德華。臨行前,他把所有重要的東西都託付給了朋友,包括戶口本、楊麗娟兒時的照片、獎狀、學生名冊,包括他獲得的所有證書。這些東西雖然對外人來說不值錢,但確是楊勤冀最為珍貴的財富,是他的一生。

看得出來,楊勤冀此行是抱著“不成功,便成仁”的決心去的,這一次赴港,不是通向天堂,就是走向滅亡。

2007年,29歲的楊麗娟和父親一起,在媒體的幫助下,參加了劉德華香港歌友會。在活動現場,楊麗娟終於近距離見到了劉德華,兩人還留下了一張合影。本來計劃是要跟劉德華有10分鐘的私密交流時間,然而現場歌迷人數太多,兩人壓根就沒有機會說話。

活動結束後,楊麗娟情緒低落回到了旅店,她跟楊勤冀聊了一整夜。我們不知道他們說了什麼,只知道第二天,楊勤冀寫下了一封萬字遺書,在香港天星碼頭跳海自殺,終年68歲。這位可憐又可悲的父親,竟然用自己的生命為女兒鋪路,只為讓劉德華再見楊麗娟一面。

這封遺書,充滿了赤裸裸的“道德綁架”,將父女倆13年追星的血淚心酸強加在了劉德華身上,要求劉德華為楊麗娟13年的青春負責。

父親的死沒有讓楊麗娟迷途知返,反而給楊麗娟增添了繼續糾纏劉德華的砝碼。過去,她只是因為喜歡而追求,現在性質變了,她要為亡父完成遺願。可是劉德華怎麼可能給她這樣的機會,面對楊麗娟和媒體們的各種“威逼利誘”,他始終保持沉默,拒絕見面。

楊麗娟瘋狂了!那段時間,她頻繁在鏡頭面前哭訴自己的遭遇,控訴劉德華的無情,還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劉德華賠償自己30萬元的“青春損失費”。這種“碰瓷式”追星的橋段,套用《三國演義》中諸葛亮的經典臺詞:“我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徒”。

楊勤冀死了,誰最難過,一定是楊麗娟,這個世界上最愛她的人,唯一支援他的人,永遠離開了她;誰最開心,一定是那些嗅到血腥味的無良媒體,他們抓住楊勤冀之死大肆炒作,博取眼球。劉德華一時被各方指責,深陷輿論漩渦。他本人更是因此患上抑鬱症,公司也被迫停工。

人們總是習慣性同情弱者,有時候真相反而並不那麼重要。楊麗娟父女13年坎坷的追星之路,掏空了家底,變賣了房產,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如果劉德華能夠盡到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用一點點柔和的態度對待這對“可憐”的父女,那麼悲劇是一定可以避免的。

如果人人都這麼想,誰還敢當偶像,做明星,風險太大了。只要粉絲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可以尋死覓活,到最後還要明星為他們的瘋狂行為買單,這合理嗎?何況感情問題,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很私人的事情,你非要弄得人盡皆知,靠“道德綁架”獲取一段愛情,就算最後真的成功了,又能維持多久呢?

許多年後,劉德華在一次訪談中說起這件事:他說當時自己害怕極了,很多粉絲都開始效仿楊麗娟,為了見自己“以死相逼”。那段時間他根本就不敢外出,精神高度緊張,無法入睡,不得不求助於心理醫生。

雖然楊父之死跟劉德華本人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他畢竟是個善良的人,得知楊家欠了高利貸無法償還的時候,劉德華還是不計前嫌伸出援手替他們還賬,而這一切都是楊麗娟不知道的。在這個瘋狂的女人心裡,劉德華已經成了自己不同戴天的“殺父仇人”。

不出意外,楊麗娟敗訴了。從此之後,她退出了公眾的視野,也不再接受媒體的採訪。2014年,楊麗娟做客《東方直播間》,講述了自己曾經的追星經歷,奉勸追星族們不要學自己,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的確,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偶像,也都有一大批狂熱的粉絲,但曾幾何時我們聽說過有哪個男明星娶了自己的粉絲呢?對於身處名利場的演藝圈男星來說,他們理想的另一半應該是彼此理解、圈子相同、有共同語言的人,至於崇拜自己的“顏粉”,一抓一大把,根本不可能選取其中的一人而傷害其餘的大多數。

楊麗娟不切實際的追星行為,屬於典型的“越軌行為”,她執著於醜小鴨變天鵝的童話故事,用近乎偏執的犧牲行為,自我感動著,並寄希望於讓心儀的偶像產生“負罪感”,以達到最終的目的。

這種行為,起因是虛幻的、過程是醜陋的,可想而知結果是註定失敗的。楊父在女兒追星的過程中,沒有盡到長輩的職責,反而比女兒陷得更深,最終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實為可悲、可恨、又可憐!

同時,我們不僅要拷問某些媒體:你們在“楊麗娟事件”中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本應該是事件的記錄者,可是隨著事態的發展,你們反而成了這一切的幕後推手。楊麗娟父女被某些無良媒體制造的輿論攻勢裹挾著推動著,身不由己,一步步墜入深淵。

在整個過程中,這些媒體靠賣“人血饅頭”賺足了眼球和財富。當整件事塵埃落定,再無新聞價值之後,他們又鄙夷地轉身離去,尋找下一個“受害者”,這何嘗不是一種教科書般的“網路暴力”。

2019年,楊麗娟做客《魯豫有約》,此時的她已經41歲了,依然單身。她說自己並不是大眾眼中那個自私、偏執的人,希望大家不要再去打擾她的生活。

如今,楊麗娟母女住的是廉租房,一室一廳。楊麗娟做了一名商場的導購,雖然一個月只有兩三千塊,但母女二人日子過得還算不錯。楊麗娟最大的遺憾就是失去了最愛她的父親,她心中對父親的愧疚也越來越深。現在的她成了一名基督徒,有空的時候就會參加唱詩班,希望耶穌能夠救贖她的靈魂。

追星本身沒有錯,有些人因為追星成就了自己,比如C羅的“小迷弟”法國足球運動員姆巴佩。曾經的他家中貼滿了C羅的海報,在偶像的激勵下,憑藉他後天的努力,現在的姆巴佩已經是法國隊的頭號前鋒了,在俄羅斯世界盃上,他還獲得了最佳新秀獎。

如今的姆巴佩已經可以在歐戰的賽場上跟自己當年的偶像一起馳騁,一起為了夢想揮灑汗水,這是多麼自豪和快樂的事情啊。我相信,C羅也一定因為自己有這麼出色的“粉絲”感到自豪。

追星要理智,多多學習偶像的精神,面對困境的態度,不要過度迷戀於男女之情。當然了,如果你真的以偶像為榜樣,將來也能進入演藝圈或者成為更出色的自己,也未必跟偶像不會產生其他的可能。不過真到那個時候,你一定會有更好的選擇,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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