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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醉翁亭記》的作者歐陽修道德敗壞,是真的嗎?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提到那位寫《醉翁亭記》的歐陽修,我們腦子裡可能會浮現一個樂享山水、逍遙灑脫的文人形象。但很多朋友不知道的是,歐陽修極喜歡寫豔詞。用現代話講,就是那種以“不正當男女關係”為主題的詞。

如果我們有機會給歐陽修頒獎,一定得給他頒一個“豔詞創作小能手”獎。宋朝有書商出版一部豔詞大全《琴趣外編》,其中歸入歐陽修名下的豔詞就有幾百首,以至於後來只能再給歐陽修出一部單行本,名為《醉翁琴趣外編》。

翻開《醉翁琴趣外編》,大半作品還算豔而不俗。例如這首《鳳棲梧》:“獨倚危樓聲細細,望極離愁,黯黯生天際。草色煙光殘照裡,無言會得憑欄意。”寓情於景,很委婉地表達了對情人的思念。

但也有一些比較露骨的詞,例如這首《系裙腰》:“玉人共處雙鴛枕,和嬌困,睡朦朧。起來意懶含羞態,汗香融。系裙腰,映酥胸。”究竟寫了什麼場景,不言自明。

歐陽修是被宋朝“儒學正統”認可的宗師級人物,這位大宗師竟然“墮落”到寫豔詞,實在讓後輩儒生難以接受。所以從南宋開始就有傳言,說《醉翁琴趣外編》是敵對勢力栽贓陷害的偽作。但傳言畢竟是傳言,後世終究無據可考,況且那些豔詞若非歐陽修創作,還有幾人具備這份手藝和才情呢?

歐陽修曾經填過這樣一首詞:“江南柳,葉小未成蔭,人為絲輕哪忍折,鶯嫌枝嫩不勝吟,留待到春深……”詞中“葉小未成蔭”,據說指的是他外甥女。因為這首詞,歐陽修在年近四旬的時候遭到政敵彈劾,說他違背倫常,跟外甥女不乾不淨。歐陽修一面承認他是這首詞的作者,一面又反覆申辯自己未曾做過此等違背綱常之事。

事實上,政敵彈劾歐陽修時拿出的“證據”絕不僅僅是一首豔詞,還有他外甥女的供詞。外甥女從七歲就寄養在歐陽修家,被歐陽修當親生女兒來養。但這位外甥女出嫁以後與家奴私通,被開封府關押,為了得到輕判,她在政敵誘供之下“檢舉”歐陽修兩大罪狀:一是貪財,將她繼承的遺產據為己有;二是好色,曾經對她圖謀不軌。歐陽修向皇帝逐條辯解,試圖駁倒外甥女的供述,皇帝雖然半信半疑,卻也將其貶官下放到滁州,於是才有那篇流傳千古的《醉翁亭記》。

歐陽修一生當中至少陷進兩宗“倫理文字獄”,對他仕途影響極大。除了外甥女事件,還有一次是被政敵狀告“爬灰”,說他跟兒媳關係曖昧。歐陽修仍然渾身是嘴也說不清,只得再次向皇帝訴說冤屈:“大抵小人慾中傷人者,必以曖昧之事,貴於難明,易為誣汙。”

小人想搬倒君子,往往捏造曖昧之事,因為這種事既難以查明,又難以自辯,還特別容易被人相信。歐陽修說得沒錯,政治鬥爭中最無恥也最有效的殺手鐧,就是從倫理道德上潑髒水。你想搞臭一個人,不用證明他耍流氓,只要說他耍流氓就行了。

歐陽修到底有沒有對兒媳和外甥女圖謀不軌呢?鑑於史料裡有口供而無實證,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我們不該採信。但不幸的是,人言可畏,清白難尋,從宋朝到今天,世人都在嘲笑歐陽修。

他們將無憑無據的緋聞無數次地翻出來炒作,並樂此不疲。隨便上網搜搜,“歐陽修亂倫醜聞”、“歐陽修桃色事件”、“歐陽修與兒媳有染”……類似這種標題的文章,在可預見的將來大概還會繼續傳播下去。

更加不幸的是,連歐陽修本人都沒能免俗——對於發生在別人身上的倫理醜聞,歐陽修也完全不去確認醜聞是否屬實,直接大加批判。比如宋仁宗在位時,歐陽修彈劾一個同僚,通篇都是“有文無行”、“不齒當時”、“

醜穢

不可當”這樣的話,卻不曾拿出一個字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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