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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磊與許敏姐姐錄音證實:姚策想要給妻兒保障,杜媽最終沒給他

最近,網上流傳著一段錄音,內容是姨媽許敏姐姐與熊磊的對話,關於九江的房子。

許敏姐姐說:不是,說什麼偷換,跟房子有什麼關係呢?

熊磊馬上解釋道:不是,是他們覺得有關係,姚策也在做工作,他母親說給寫個東西,到現在也沒寫,姚策是想借此逼她母親,只要寫完了我們肯定會過戶。

總體意思就是,許敏姐姐認為,不管是偷換也好,還是錯換也罷,跟房子之爭沒有關係。

但是熊磊卻說,杜媽覺得有關係,姚策也想借此讓親生母親給自己妻兒一個保障,至少讓杜媽寫一個文字方面的承諾,姚策只要拿到承諾,馬上就可以過戶九江房產。

01

在以前田靜的直播中曾說過,當時兩家認親後提出過兩個方案:

一個是九江的房子過戶給許媽,駐馬店的房子也過戶一套給熊磊,這樣雙方都有保障;

另外一個是郭威提出的方案,既然房子是兩邊父母買的,那房子就放在兩邊父母的名下,這樣就沒有什麼糾紛了。

按照第一個方案,姚策名下的房子過戶給許媽,而熊磊名下卻得不到杜媽的房產,所以熊磊沒有過戶。

按照第二個方案,郭威已經搬出了杜媽的房子,而熊磊卻還想霸佔許媽九江的房子。

最終,兩個方案沒有一個落實到位,其根源就在杜媽。

只要杜媽過戶一套房子在熊磊名下,熊磊也就沒有任何理由再霸佔許媽的房子了,杜媽明明有4套房子,卻找各種理由不過戶,哪怕姚策臨走前各種逼迫,杜媽也沒有任何表示。

說到底,杜媽嘴上說愛姚策,但實際行動卻不是那麼回事。

真正的愛不是說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一個人愛不愛你,不要看言語的表達,而要看實際行動。

如果杜媽深愛親生兒子,就應該完成他的心願,不要讓他兩頭為難,最後在愧疚與無奈之中離去。

02

杜媽的問題是心太狠,而許媽同樣也有問題,許媽的問題是心太軟。

許媽最大的失誤,就是沒有在姚策生前解決九江房子問題。

姚策已經多次答應還房,但許媽卻處處顧及他的感受,沒有在他活著的時候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如今姚策離世,只留下一地雞毛。

姚策活著的時候,九江房產在姚策名下,房產糾紛是許媽和姚策兩個人的事情

,熊磊是局外人。

許媽要求還房,姚策也有意願(雖然有點不情不願),如果許媽當時“狠心”一點,可以很快達成協議。

就算姚策不願意還房,許媽跟姚策對簿公堂也沒有那麼麻煩,不管是打重大誤解也好,還是打公序良俗也罷,官司都相對簡單一些。

可是姚策一走,情況就變得複雜微妙了起來,姚策名下的房子一下就變成了遺產,性質發生了根本改變。

熊磊作為第一繼承人,一下子跟許媽變得對立了起來。

那邊杜媽郭爸還放話,姚策名下的遺產,他們一分錢都不要,全部是兒媳熊磊的,這更給了熊磊極大鼓舞,為了利益不惜與許媽撕破臉皮。

杜媽郭爸允諾房產歸熊磊,其實自己啥也沒付出,只用一句話就讓熊磊與許媽完全對立了起來。

03

表面上看,九江房產之爭就是許媽和熊磊兩個人的事情,其實不然,杜媽郭爸、郭威田靜全部都牽扯進來了。

導火索是杜媽不把房子寫在熊磊名下,

杜媽這一番操作,利益受損的人還有郭威和田靜。

郭威田靜已經搬出了杜媽駐馬店的房子,

如果許媽九江房子再落入熊磊之手的話,郭威田靜就兩邊都不佔了。

表面上看,郭威是個悶葫蘆,極其不願意得罪人,杜媽打電話讓他去接蘭考來的親戚,郭威也欣然前往,他跟杜媽保持著“良好”的關係。

在錯換事件中,田靜郭威兩人謹言慎行,儘量避免與杜媽正面衝突。

但是,如果九江房子落到熊磊名下,就完全觸犯到了郭威的底線,就算郭威不在乎,田靜也決不會坐視不管。

杜媽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她身上有哪些鮮為人知的事情,郭威跟她相處了28年,不會一點不知道,現在郭威對外界談論杜媽保持沉默,是因為杜媽對郭威有28年的養育之恩。

但是,兔子惹急了都會咬人,如果杜媽鼓動熊磊在房產問題上與許敏死磕到底,郭威這邊很難排除不會有新動作。

假如房子歸熊磊所有,一是郭威今後到九江沒了住處,自己利益受損;二是妻子田靜的直播帶貨也會受到影響。

粉絲們現在買買買,是想讓善良的田靜一家生活越來越好,當然也希望許媽“有事”,田靜郭威能夠擔起責任。

當然,以上的擔心可能是多餘的,許媽的房產官司贏面非常大,因為房子本身就是許媽買的,房貸也是許媽再還,許媽手續票據俱全,

不管是打重大誤解,還是打公序良俗,許媽都在理。

04

在不久前的房產糾紛庭前調解上,許媽出具了姥姥20萬的轉賬記錄,但因為20萬是從姥爺的銀行卡里劃出去的,熊磊代理律師竟認為此宣告無效,一時引發網友熱議。

熊磊代理律師收了20萬,站在熊磊立場替她說話,這是職責所在無可厚非,雖然我們聽起來不舒服,但也沒有必要為此生氣。

有專業律師從以下三個方面給出瞭解讀:

1、姥爺銀行卡里的錢,如果對方沒有特別證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平等的處分權;

2、我國《婚姻法》和《民法典》均明確規定了家事代理權的範疇,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單獨處理權,不需要夫妻對該代理行為是否知曉、是否追認,法律後果也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3、一般來說,只有涉及到夫妻共同的不動產轉讓,贈與或放棄等重大決定時,才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同意。

姥姥透過姥爺銀行卡把夫妻共同所有的20萬,贊助或者借給自己的女兒,合法有效,再說姥爺也沒有表示不同意,其他子女也無異議,更輪不到外人說三道四。

退一步講,馬律師的話也是自相矛盾,按照他的邏輯,姚策的房產也跟熊磊沒有關係,熊磊出具的凱凱姥姥給熊磊的轉賬記錄,也同樣無效,因為你們跟姚策沒有關係,因為房產證上只有姚策一個人的名字。

寫在最後

錯換事件顛覆了某些人的三觀,網友用三句話總結很精闢:

不能白養,得給我養老。

不能白死,我得佔套房。

不能白結婚, 我得霸佔婚房。

《紅樓夢》裡有一句話:“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再怎麼算計也枉然,處心積慮地算計,最終只會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許媽表示,他們已經請了相關律師一起準備下一步的工作,

不僅要把房子要回來,而且付出的幾十萬的醫療費用也要一分不少地要回來。

我們欣喜地看到,如今許媽的善良已經有了鋒芒,她現在已經完全看清了某些人的嘴臉,不再抱有幻想,某些人的好日子也快要到頭了。

相信最終房產之爭的結果,一定會如大多數人的期盼,

這世間,善良正義還是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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