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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飯量上來看,李逵不劫法場救宋江,早晚也會上梁山

《淺說水滸》第485期(文/焦目)在梁山好漢中,每個人上落草都有自己的理由。有人是因為被奸臣所害,走投無路,比如林沖、裴宣;有人是因為殺了人,落了官司,不得已落草,比如魯智深、武松;也有人純粹就是因為混不下去了,這種人很多;還有人是因為被梁山看中了,比如李應、盧俊義、徐寧等。這些人中,李逵、李俊、張順等人比較特別,他們純粹是為了救宋江才上梁山的。

李逵本來在家鄉殺了人,後來逃到江州,得戴宗幫襯,做了江州的小牢子,也就是獄卒。按說做得好好的,李逵不應該會上梁山。可實際上,看看他的飯量就知道,就算他不救宋江,不劫法場,以後也還是會上梁山的。因為,李逵的飯量實在是太大了。

李逵第一次和宋江見面吃飯,就吃了不少。霎時間,就把二斤羊肉、三條魚下肚了,而且吃魚不帶吐刺的。後來為了鮮魚,他與張順幹了一架,回頭又吃了不少。不過,這還不是李逵吃得最多的一次。李逵吃得最多的一次,當是在李鬼家。

李逵下山接母親上山,途中遇到假李逵,即李鬼。給了李鬼錢後,李逵到附近的農家吃飯,這家其實就是李鬼的家。李逵讓李鬼老婆做飯,直接要她做三升米。後來,李逵把這三升米吃完了。吃飯的同時,李逵還用李鬼的肉做了下飯菜。一頓飯吃了三升米,多不多?很多。宋代一升米,大概摺合今天一斤二兩。那麼,三升米就是三斤六兩。這麼多的米飯,能出五六斤左右的米飯,而正常人一頓不過四五兩米飯而已。也即是說,李逵這一頓飯,就吃了10人左右的飯。

簡直不可思議,這真是大胃王了。所以李鬼老婆第一次聽到後,還特意問了一下,做一升米就夠了吧,結果李逵很肯定地說,就是三升米。那婦人道:“做一升米不少麼?”李逵道:“做三升米飯來吃。”那婦人向廚中燒起火來,便去溪邊淘了米,將來做飯。——《水滸傳》

要知道,除了米飯,還有酒和肉呢,這些都算上的話,李逵這一頓飯,至少是一個人三四天的伙食。假如李逵早晚所吃,加起來與這正餐差不多,那麼,李逵一天的伙食費,大概是一個人一週的伙食費。另外,李逵和戴宗去找公孫勝時,吃得也不少。

李逵坐在戴宗肩下,吩咐過賣造四個壯麵來。戴宗道:“我吃一個,你吃三個不少麼?” 李逵道:“不濟事。一發做六個來,我都包辦。”——《水滸傳》戴宗只要一份面,但李逵卻說,自己可以吃六份。這也說明,李逵的飯量,是正常人的好幾倍。若論歷史,北宋後期,幹體力活的人一天不過兩升米,即便是邊防軍人,一天的口糧也不過兩升半米。所以,無論是小說中,還是歷史上,都能證明,李逵的飯量很大。

李逵只是一個獄卒,那點薪俸恐怕不夠他吃喝。再加上他還經常要吃肉喝酒,甚至喜歡賭錢,所以他的收入,遠遠不夠他的開支。所以說,李逵即便不劫法場救宋江,他早晚也會上梁山。畢竟,只有梁山才能“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才能滿足李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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