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到翠花家偷情,突遇翠花丈夫大牛回來,大牛非常憤怒,持棍便毆打追趕狗蛋。狗蛋無奈從窗戶溜了出來,想從陽臺滑到樓下,卻被卡在了40樓的樓間。赤身裸體的狗蛋求大牛救自己,大牛不理會還持棍威脅,反而在一旁坐著看狗蛋,狗蛋終因為體力不支而失足摔下陽臺死亡。狗蛋家屬報警稱大牛眼瞅狗蛋摔死,屬於故意殺人,要求追究大牛的刑事責任。
那麼問題就來了,狗蛋和大牛的妻子翠花偷情被抓個現行,大牛追趕狗蛋導致狗蛋躲在陽臺上摔死,大牛究竟該不該因此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呢?
分析大牛的刑事責任,就是要看狗蛋從樓上摔死的結果與大牛的行為有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按照理論,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需要滿足“有A則有B”的必要條件問題。即有了A行為的出現,一定會導致B結果的產生。在本案中,大牛見狗蛋與自己妻子偷情,拼命追趕,導致狗蛋只是藏身在高達40多層樓的陽臺,此時大牛的追趕行為和持棍在邊上威脅行為就產生了因果關係。
因此,大牛在那種情況下對狗蛋的生命法益的保護就有了作為的保護義務。在大牛能夠實施救助行為的情況下,大牛不但不積極救助,反而用棍子、語言進行威脅,最終導致狗蛋因為體力不支摔下樓死亡。大牛雖然是捉姦,但對狗蛋的死構成不作為的犯罪。
至於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致人死亡,則需要看大牛在當時的主觀態度問題。個人認為,即便是捉姦,大牛也不至於想要弄死狗蛋,也不會放任大牛摔死,最多是想教訓狗蛋一番,對於狗蛋死亡,認定過失還是比較合理的。
根據《刑法》第232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大牛的捉姦致死行為還是比較倒黴的,如果真的判了實刑,真的去坐牢幾年,對社會的影響太大,自己被戴綠帽反而被抓去坐牢,因此在認定犯罪的基礎上做出不起訴或者判個緩行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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