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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岳母參觀婚房爽快給5萬, 準女婿迅速退婚: 我養不起岳母家五口人

01、娶媳婦,也是娶對方背後的社會關係

結婚不是你娶了某一個人,而是你娶了這個人背後的全部社會關係。所以你娶一個什麼家庭,就會有什麼樣的婚姻。

結婚,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因此多數時候,父母會要求門當戶對。因為只有門當戶對,彼此條件相當,兩個人的婚姻才能長久。

只是對方背後的原生家庭,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甚至在有些時候,在對方貪得無厭的要求中,你還會退縮。畢竟娶了一個媳婦,卻要娶對方的全家人,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是無法包攬下來這樣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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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準岳母參觀婚房爽快給5萬

在父母極度反對的情況下,林哲依舊執拗要跟女朋友小薇結婚。父母見反對無效,只好妥協了。然而在父母的心裡,依舊不待見這個未來兒媳婦。

小薇家境一般,父母只是普通的打工者,在城裡打著零工掙生活費。小薇還有個哥哥,比她大三歲,早已結婚成家,有一個兒子。然而結婚成家的哥嫂,卻依舊一事無成,依靠著啃老過日子。

因此,當雙方談婚論嫁的時候,林哲建議雙方父母各出一半首付,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小薇父母卻一口拒絕了,卻堅持要在婚房加上自己女兒的名字。

為了此事,林哲跟小薇爭辯了很久,最終林哲答應給10萬彩禮,小薇才放棄了房產證加名的要求。對方不同意出錢,林哲父母就全部包攬了下來,從買房到裝修,而小薇和她父母一分錢沒出。

眼看著婚房裝修好了,準岳父母卻提出要提前參觀下婚房,好安排陪嫁一些家電傢俱。林哲喜出望外,連忙帶著岳父母去看剛裝修好的婚房。

而父母出了20萬裝修的房子,也很對岳父母的眼。兩個人從一進門,就連連稱讚。林哲聽了心情也很愉快,誰不想自己父母的付出得到別人的肯定?

然而等岳父母參觀了一圈之後,準岳母突然拿出一張卡,說裡面有5萬,是提前給林哲的。拿著銀行卡,林哲有些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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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房子裝好,我們一家人入住,5萬是給你的補償”

林哲看向女朋友,而她卻低著頭玩手機,根本沒有給林哲絲毫反應。準岳母這時主動開口了,“女婿呀,你和我女兒馬上要結婚了,你看你哥嫂的孩子也馬上要上小學了。老家的教育資源不好,我們是想著讓孩子來城裡讀書。”

為了勸服林哲,岳母還加大了火力“我們也只是暫住幾天,等你哥嫂在城裡站穩了腳跟,買了房子,我們就搬走。反正一家人嘛,住在一起熱鬧,還可以照顧你們生活。”

這個要求,出乎了林哲的意料。在裝修婚房的時候,林哲就跟父母提前打了招呼,父母年紀大了,腿腳也不夠靈活了,再住在原來的老舊樓梯房裡,生活各種不便。於是他早就安排好了一結婚,父母就跟他們同住。如今岳父母橫插一腳,這讓他父母如何是好?

林哲為難地看著女友,但女友卻維護起她父母“婚後我不和公婆同住,我答應了父母哥嫂來住,你父母也要來住就租房住。”聽到這些話,林哲有些不可置信看著女友。

女友還在喋喋不休,然而林哲卻再也聽不進去。準岳母雖然說是借住幾年,可誰不知道,好吃懶做的哥嫂,自己都養不活,猴年馬月才湊夠首付買房搬出去?更何況,準岳父母帶著一家老小來投奔女兒,那豈不是變相地把養家餬口的包袱甩到了自己身上?

林哲不敢去想,更不敢去答應。然而女友卻還在不依不饒,非要林哲同意接納她父母哥嫂一家五口人。林哲默默把五萬塊錢還回給岳母,然後跟女友迅速分手

退婚

:我養不起你父母哥嫂五口人

被退婚後的女友,還心有不甘,各種鬧騰,試圖勸說林哲回心轉意。可是林哲早就被準岳父母要來投靠的吃相嚇到了,根本不敢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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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人情是人情,事情是事情,不能混為一談

人與人之間,最大的問題,就是把人情和事情混為了一談。其實,人情是人情,事情是事情,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把人情和事情混為了一談,那麼整個世界就亂套了。

一開始準岳父母不願意拿出一半首付買房,卻在房子裝修好了之後,要求帶著兒子一家三口入住,這擺明了就是要靠女婿來養活這一家五口人。

按照哥嫂好吃懶做的個性,一旦林哲同意接納這一家五口人,那麼他就別指望以後還有什麼清靜日子過了。孝敬岳父母可以,但養活大舅哥一家三口,這實屬分外之事。林哲要是從此答應下來,那麼岳父母只會提出更加過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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